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进口警卫摩托车采购中标公告
2020-05-09 14:48:17 来源 : 中国政府采购网警用装备网讯: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进口警卫摩托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ZG20-03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LZG20-037
项目名称:进口警卫摩托车采购
项目联系人:吴 工
联系方式:0772-885123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柳州市学院路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 翼 0772-2616034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3辆警卫摩托车采购工作,经专家论证及政府管理部门同意,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陆仟元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17号华信国际1单元12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 工 0772-8851236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4月08日
中标日期:2020年05月08日
总中标金额:132.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大本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标准厂房B区;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伍仟元整(¥1325000.00);
交付使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主要中标标的: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 | 数 量 | 金额(元) |
1 | 进口警卫摩托车 | 广西大本商贸有限公司 | 3辆 | 1325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857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韦家昌、李海群、郑成红、楼江燕、卢健铿(采购人评委)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3辆警卫摩托车采购工作,经专家论证及政府管理部门同意,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陆仟元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六、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于2020年4月30日就进口警卫摩托车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进行了开标和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和编号:进口警卫摩托车采购(LZG20-037)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3辆警卫摩托车采购工作,经专家论证及政府管理部门同意,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陆仟元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20年4月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0年4月30日;
评标地点: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7楼704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韦家昌、李海群、郑成红、楼江燕、卢健铿(采购人评委)。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大本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标准厂房B区;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伍仟元整(¥1325000.00);
交付使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主要中标标的: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 | 数 量 | 金额(元) |
1 | 进口警卫摩托车 | 广西大本商贸有限公司 | 3辆 | 1325000.00 |
六、政府采购代理本项目收费信息:
1、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2、具体收费金额:壹万捌仟伍佰柒拾伍元整(¥18575.00)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张 翼,联系电话:0772-2616034
地址:柳州市学院路12号
2、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 工,联系电话:0772-8851236
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17号华信国际A座1206室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2830320
八、中标公告期限: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于2020年4月30日就进口警卫摩托车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进行了开标和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和编号:进口警卫摩托车采购(LZG20-037)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3辆警卫摩托车采购工作,经专家论证及政府管理部门同意,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陆仟元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20年4月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0年4月30日;
评标地点: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7楼704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韦家昌、李海群、郑成红、楼江燕、卢健铿(采购人评委)。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大本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标准厂房B区;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伍仟元整(¥1325000.00);
交付使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主要中标标的: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 | 数 量 | 金额(元) |
1 | 进口警卫摩托车 | 广西大本商贸有限公司 | 3辆 | 1325000.00 |
六、政府采购代理本项目收费信息:
1、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2、具体收费金额:壹万捌仟伍佰柒拾伍元整(¥18575.00)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张 翼,联系电话:0772-2616034
地址:柳州市学院路12号
2、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 工,联系电话:0772-8851236
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17号华信国际A座1206室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2830320
八、中标公告期限: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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