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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评选

强有力的装备保障!各地装财警保取得新突破

2020-06-19 09:41:22  来源 : 人民公安报
关键词: 装财警保


        警用装备网讯:   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全国公安装财警保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主动对标对表,聚焦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目标任务,立足本警种本部门工作实际,以谋求发展的担当、锐意改革的勇气、破解问题的智慧,在装财警保战线上深耕细作。一年来,各地装财警保部门在经费保障、执法执勤用车等重点领域推出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推动装财警保工作不断实现新突破、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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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发执法执勤用车


  北京:以“四个全面”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细致、精致、极致”工作标准,牢固树立强基固本导向,主动对接强谋划,全力以赴快推进,有力推动新时代公安装财警保工作高质量发展。


  顶层设计,为创新发展开好局


  今年以来,针对公安科技项目经费保障急需的实际,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门主动向北京市委政法委呈送专报并加强工作沟通,推动市领导就新增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做出明确批示,为今后一个时期公安科技项目建设赢得了良好开局。


  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推动新时代装财警保工作高质量发展,主要依靠“四个全面”——全面争取政策利好、全面部署工作任务、全面推动务实发展、全面探索创新路径。


  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门推动将完善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机制、编制公安派出所专项规划、健全民警健康保障体系等八方面警保工作事项,写入市委文件予以保障。同时,通过警务保障部领导带队走访、业务处室跟进对接的方式,畅通了与市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委等部门的双向沟通渠道,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认可和支持。


  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门围绕市局部署的18项主责任务和6项参与任务,从工作实际、实践进程、存在问题、重点难点等方面加强调研思考,深入梳理分析,切实将工作思路统一到市公安局党委的工作部署上来。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2019年底前制定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装财警保工作的意见以及任务分解实施方案,构建了贯通全局警保系统的组织指挥体系,提出了到2022年和2035年的中长期工作目标,明确了5方面、15项“硬核”措施,划定了24项重点任务落实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守正创新,一以贯之抓落实


  多渠道争取建设项目和经费支持,在全国率先完成了新型单警装备换发,云平台、大数据等科技领域应用处于全国前沿水平……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门聚焦中心、贴近实战,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同时,一以贯之抓落实,全面探索创新路径,全面推动装财警保工作高质量发展。


  除了多渠道争取建设项目和经费支持,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门还在改善办公用房、细化民警健康关爱措施等方面,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其中,在关爱民警健康方面,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门正积极推进民警健康管理三期项目APP建设,力求达到“一个APP畅享全方位健康服务”的应用效果。


  针对完善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机制、修订业务技术装备保障标准等机制性、体制性问题,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和与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并积极引导各级公安机关进行差别化实践,汇聚形成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发展合力。目前,西城分局、朝阳分局、房山分局在警保信息化建设、重大安保保障机制、暖警惠警等方面创建成为全局乃至全国的样板和示范。


  组建督导办常设专班,强化内部控制,切实增强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设立专门洽商室,将与企业洽商的全部活动纳入集中管理,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内部监督氛围;实行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和与企业接触行为……北京市公安局警保部门通过系列廉政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促进装财警保工作健康发展。


  浙江:探索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分配模式


  优化资金分配结构,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推动公安转移支付资金真正起到引领和激励公安改革的作用,浙江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门深入贯彻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聚焦聚力构建现代警务保障模式,积极探索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分配新模式。


  瞄准症结,创新理念先行先试


  “转移支付资金一直以来采用因素分配法,即主要按工作量因素、财力因素等刚性指标作为分配因素分配资金,用于办案(业务)工作和装备建设。在有效提升各地办案经费保障水平和装备建设水平的同时,单一分配方式造成的资金额度固化、被地方财政统筹纳入预算、与公安中心工作结合度不高、激励效果不明显、绩效跟踪难度大等问题日益凸显。”浙江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说。


  如何破解这一症结,使公安转移支付资金真正起到引领和激励公安改革的作用?


  浙江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创新理念、大胆突破,从去年下半年起开始谋划改革思路。经反复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研究论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的通知》要求,提出将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引入政法转移支付领域的改革思路,明确财力为保障公安中心工作服务的政策导向,推动现代警务保障模式改革。


  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4月3日,《关于印发财政支持政法工作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通知》出台,明确2020年在全省公安系统先行试点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同时,明确从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以竞争性、项目化的资金分配为导向,重点推进全省公安重点改革事项。据介绍,2021年起,此项工作将在全省政法系统全面推开。


  根据方案,通过先试点、再推开的方式,逐年提高竞争性分配的资金额度,加大转移支付对全省公安重点工作的支持力度。2020年,争取在原有配套资金额度上再予以追加,安排5500万元资金用于竞争性分配,今后逐年增加。


  找准突破口,紧扣中心强力推进


  改革,并非一蹴而就。在探索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新模式中,如何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


  浙江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围绕全省公安重点工作和构建现代警务模式,多次和厅治安总队沟通协调,并报请厅党委同意,确定2020年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为试点专项资金激励项目。


  据浙江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该试点工作由县级公安机关联合财政部门组织项目和资金申报,市级负责初审,省级组织专家负责项目复审,择优选择30个派出所,每个派出所予以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主要用于提升公安派出所营房建设规范化水平、推进服务向网格和警务站(室)延伸、提升公安派出所装备配备水平和内部安全防范水平。为充分体现注重绩效的原则,项目需在两年内建设完成,并实行全过程绩效评价。对于评价结果不佳的项目,相应扣减下一年度转移支付资金分配额度。


  为进一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浙江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将此项改革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主动报告厅党委,将其列入《浙江省公安厅2020年度重点改革项目》,予以强力推进。


  经反复研究论证,4月9日,浙江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开展专项支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 申报2020年创建资金的通知》,正式启动项目申报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省级评审工作并正在有序推进中。


  陕西:提升派出所执法执勤用车保障水平


  今年初,陕西省公安厅举行全省基层派出所执法执勤车辆发放仪式,集中配发了首批800辆执法执勤车辆。这是陕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来,执法执勤车辆集中发放力度最大、数量最多、类型最丰富的一次。


  这一举措极大地改善了全省派出所执法执勤车辆配备状况,有力提升了派出所保障水平,受到基层民警的广泛赞誉。


  主动作为 打通关口


  良好的执法执勤用车装备,是民警依法履职的重要保障。


  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召开以来,陕西省公安厅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研究出台了厅党委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方案,特别就强化一线执法执勤用车装备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公安厅领导专题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积极争取支持;有关厅领导主动对接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省公车办、省财政厅等部门,协调落实省公安厅关于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配备贯彻意见,为采购配备方案的出台和执行打通了关口、疏通了堵点。


  陕西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成立专班,围绕派出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和配发深入调研、分头对接、整体推进。去年6月起,厅警务保障部多次赴省财政厅和公车办进行面对面沟通,协调解决制约车辆配备的具体问题,并充分利用参与起草《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利契机,确定“2021年前为全省基层派出所配发一批执法执勤车辆”。


  在充分调研分析基层派出所执法执勤车辆基本情况和配备状况基础上,经批准决定在2021年前分3批为全省基层派出所统一采购1600辆执法执勤用车,为落实派出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配备完善了规划方案。


  紧贴实际 优选车型


  紧贴基层实际、面向实战需求,是陕西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门做好派出所执法执勤用车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2019年6月以来,厅警务保障部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赴全省11个市(区)有关派出所走访调研,重点了解基层对于车辆采购配备的意见建议以及差异化车型需要等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为做实车辆集中采购配发工作提供了第一手决策资料。


  “相较于公车改革前集中采购配发,我们首次有针对性地满足了基层的差异化需求,科学合理划分所配执法执勤车辆SUV、MPV和轿车比例。”厅警务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陕西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在摸底统计工作中,特别就派出所有关车型需求、车辆配置、分批配备时间等要素进行统计分析,侧重对城市、乡村、山区等派出所不同类型执法执勤车辆需求进行分类,全面满足基层派出所对执法执勤车辆的差异化需求,最大限度体现集中采购配发工作优势。


  直面瓶颈 疏通堵点


  大规模集中采购配发执法执勤车辆,要解决经费来源问题,更要克服编制制约瓶颈。


  陕西省公安厅专门成立经费和编制问题跟进专班。在经费来源方面,充分利用和财政厅的联席会议沟通平台,重点研究车辆采购经费来源渠道,针对省财政压缩一般性支出现状,提出了利用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解决车辆采购的初步意向。经与省财政多轮协商,开展执法执勤车辆采购经费资金来源、车辆预算和采购方式商谈,最终确定利用2020年度转移支付预拨资金采购第一批800辆执法执勤车辆,今后参照这一办法采购后续车辆。


  “在目前国家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既有政策前提下,一次性增加基层派出所执法执勤车辆编制困难重重。”厅警务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说。在编制方面,厅警务保障部和省车改办专题研究协商,提出了在现有政策框架下通过“先行采购配发、车辆报废补编”的基本思路,应对解决车辆采购配发后续管理使用问题。


  今年1月7日,《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省公安厅为全省基层派出所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批复》同意省公安厅采购计划,并就车辆编制问题明确“使用单位车辆编制已满的,可以暂时编外运行,待老旧车辆报废后,及时纳编”,为基层解除了车辆管理使用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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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专题调研


  贵州:完善机制 提高基层经费保障标准


  在不降低现有保障标准的情况下,贵州省市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最低保障标准为4万元,县级保障标准由原先三类分别为2万元、2.5万元、3万元统一调整为不低于4万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文件精神,确保按时完成《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完善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明确的工作任务,贵州省公安厅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开展调研,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市级和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为基层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提供了有力保障。


  突出问题导向


  经费保障责任不清、范围不明、支出范围交叉和缺乏监督机制,是长期困扰贵州基层公安机关经费保障工作的难题。


  贵州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全省脱贫攻坚关键时期,基层财政保障压力大,多数县级财政对公安机关的经费投入难以增加,加之贵州各地发展不平衡,省级出台的统一保障标准难以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得到落实。


  面对这些难题,贵州省公安厅突出问题导向,按照“把公安最真实的经费需求拿准,把数据做实”的工作要求,梳理问题清单,通过2年多的实地调研、建模分析、对标整改,厘清了解决这一难题的关键所在。


  贵州省公安厅摒弃单打独斗的做法,积极与省财政厅协调,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进度表。在省财政厅和省公安厅的合力推进下,经过多次联合调研,2020年1月初,《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和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下发,解决了市县公安机关公用经费定标和调标问题,对市县财政和公安部门经费保障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明确工作重心


  经费保障标准的明确,是贵州省公安厅进一步完善市级和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成果之一。


  突出数据收集、强化统计预算。贵州省公安厅联合省财政厅多次对基层公安经费需求和保障情况,尤其是同级财政保障情况进行统计测算。多方论证后,确定了“各地在不降低现行保障标准的情况下,同级财政公用经费最低保障标准调整为4万元”的调标思路,其中日常公用经费2.5万元、办案(业务)费1.5万元。


  标准确定后,在推动落实方面,贵州省公安厅联合省财政厅,将重点问题在正式下发文件中予以明确。其中,包括着力解决财政部门保障责任和范围不清晰、公安机关支出不规范的问题,明确提出:各地不得使用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抵顶公用经费,公安机关应严格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中“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和“办案(业务)费”的规定的支出公用经费。探索保障标准增长机制,明确“公用经费动态调整机制”,各地财政、公安部门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财力情况和公安工作的实际需要,以5年为周期对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情况开展调研,适时调整公用经费保障标准。


  贵州省政府督察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成工作组,建立公安经费专项督查机制,积极开展公安经费专项督查工作,进一步确保了市县公安经费保障责任得到落实,确保政策在基层落地。


  创新亮点:


  河北:强化执法执勤用车保障


  为强化基层公安机关执法执勤用车保障,切实履行好首都政治“护城河”重要使命,2019年以来,河北省公安厅联合省财政厅广泛开展专题调研,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全力推动基层执法执勤用车保障工作。


  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召开后,河北省公安厅抓住省委出台《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有利时机,积极汇报,争取支持,最终将“动态核定公安机关执法执勤车辆和特种车辆编制”纳入《实施意见》中,为各级公安机关机构或者人员变动、及时申请车辆编制提供政策支持。


  为推动《实施意见》落实,河北省公安厅和省财政厅先后3次开展联合调研,从点到面切实掌握基层公安机关车辆保障情况。针对短期内车辆增编困难的实际,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收集省财政厅各业务部门意见,采取车辆租赁的方式予以解决,积极探索建立车辆租赁新模式。


  黑龙江:动态调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参照因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黑龙江省公安厅印发《贯彻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工作任务分解表》。厅警务保障总队主动对标,对应由装财警保部门牵头推进落实的工作任务进行统筹谋划、细致研究,提出以动态调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参照因素为抓手,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反恐维稳、应急处突、治安防控等重点工作任务的经费保障工作。


  黑龙江省公安厅警务保障总队协调落实2020年度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转移支付资金,重点保障基层一线工作需求;联合省财政厅印发《黑龙江省公安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管理办法(暂行)》《黑龙江省省级公安机关应急保障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顺利进行。


  宁夏:完善公用经费保障标准


  4月2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规定,对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规定的基层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不再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费、基础设施维修费用划分固定额度,由各级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求自行调整,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同时,《意见》明确规定,“事业编制民警公用经费执行民警保障标准”,“警务辅助人员公用经费不低于民警标准的50%”,有效解决了警务辅助人员挤占民警公用经费的问题。


  新疆:抓好规划项目落实 做好规划编制谋划


  今年以来,新疆公安警务保障部门全面强化规划编制和落实工作,切实改善基层公安机关基础设施条件,为保障公安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一方面,抓好规划项目执行力度,目前已累计争取下达“十三五”规划基础设施项目1039个,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各项要求,从落实建设条件、严格执行建设标准、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建设等10个方面进行严格要求。


  另一方面,加强基础设施顶层设计,积极做好规划编制工作。今年1月,下发《关于做好全区公安基础设施“十三五”规划项目推进工作及“十四五”规划编制准备工作的通知》,为编制“十四五”基础设施规划奠定了良好基础。


  包头:突破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瓶颈


  基于公安机关职能和警用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现状及存在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开拓思路、创新方法,打破传统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瓶颈,推动执法执勤车辆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


  包头市公安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结合国家新能源汽车政策导向,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向社会购买新能源纯电动车辆服务,合理有效配置执法执勤用车资源。在调研基础上,初步规划了轿车、SUV、工具车(MPV)三种车型供基层分局选用;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向社会购买服务,筛选出了一批性价比较高的国内主流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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