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永济公安举行警用车辆发放仪式
2020-07-16 10:33:46 来源 : 永济公安警用装备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警用装备水平,切实提高基层实战部门工作效率,增强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推动山西省永济市公安局“三零”单位创建和“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工作,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大局稳定、营商环境优化、人民群众安居乐业。7月14日,永济市公安局在机关楼前举行新警车集中发放仪式。副市长、局党委书记、局长秦浩,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郭晓军,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田根辉,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组组长赵玉峰,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叶仕孝,各科所队长及民警、辅警共75人参加仪式。
郭晓军同志主持仪式
叶仕孝同志宣读警车分配名单
授车代表石德涛同志表态
各党委委员给基层派出所发放新车
秦浩同志作重要讲话
秦浩同志指出,此次警用车辆的配发,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市委市政府和公安局党委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新挑战,纵深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使命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推动我市公安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秦浩同志要求
一是常怀感恩奋进之心。市委、市政府在当前财政紧张的情况下,仍然全力支持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拨付专项经费解决装备不足问题,足以表明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各单位要以此次警车配发为契机,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局党委工作部署,紧盯目标、埋头苦干,务实进取、开拓创新,切实担负起服务人民群众、打击违法犯罪、护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安责任,以更加高效的便民服务质量、更加规范的执法办案水平、更加优良的警容风纪,全力推进我市平安建设。
二要规范使用加强管理。此次新警车的投入使用,将进一步提升各基层所队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执法执勤效能。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警车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好警车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责任。科所队长要加强车辆的监督检查,严禁公车私用。同时,要对驾驶人员进行常态化的交通法规和安全教育,切实增强驾驶人员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做到文明行车、礼让行人、严禁乱停乱放,贴心服务辖区群众,维护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三是不负重托履职尽责。此次警车发放充分体现了局党委落实从优待警制度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局党委对基层一线的诚挚关心,充分体现了局党委“把基层做强、把基础做实”的不变初心,希望大家以此为动力,进一步鼓足干劲、激励斗志,坚持“四高四重”,以勇立潮头、敢为人先、锐意进取的新担当、新作为和新气象,为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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