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单位: 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 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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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评选

新安县公安局临时证制作终端、全城通制证机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1-01-22 17:44:50  来源 :


        警用装备网讯: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公安局临时证制作终端、全城通制证机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1)0005号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2021年1月8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四、磋商日期及地点:2021年1月21日,在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进行磋商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01

详见磋商文件

河南印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82号汇宝花园12号楼1单元1楼东户

5715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临时证制作终端

得实

DC-7600

9

55000.00

2

全城通制证机

得实

DS-7230P

9

9600.00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要求:合格。

七、磋商小组名单:董瑞芳,翟红峰,姬五随

八、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8572元由成交人支付。

九、成交结果公告的媒体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成交结果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成交结果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新安县公安局

地 址:新安县涧河大道796号

联系人和电话:王先生0379-63138057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元国际19号楼1307室

联系人和电话:仝女士 0379-63637988

十四、附: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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