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执法执勤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2021-07-21 16:47:33 来源 :警用装备网讯:
一、项目编号 | |||
510112202100067 | |||
二、项目名称 | |||
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执法执勤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第三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市驿和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龙都南路111号7幢6层6楼 | ||
中标(成交)金额 | 最终报价:71136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1.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执法执勤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第三次) 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不超过7个月,实际按天计算 服务范围:为保障采购人日常执法执勤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工作需要临时租用执法执勤用车。 服务要求:具有素质过硬、经验丰富、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管理、技术、服务团队。供应商服务团队至少包含5人的管理、技术、服务团队(含至少3名取得安全员资格证书的安全员)。提供人员资料(职务职位、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以及身份证、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复印件等资料),且更换相关人员须报采购人备案,等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供应商须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和《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保证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若承租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供应商负责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服务标准。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周正国,沈杨,陈高翔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0670.4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备案号:(2021)0590号;2、财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28-84636986;3、若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4、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98.626万元。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 | ||
地址: |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龙都南路205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沈警官;联系电话:028-84882824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金桉路118号百悦国际中心25楼02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赖女士;联系电话:028-8488252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赖女士 | ||
电话: | 028-84882525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新闻稿件欢迎直接联系:QQ 34004818 微信公众号:cpsj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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