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检察机关“打击+监督+预防”禁毒工作成效显著
2021-08-05 11:18:02 来源 :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警用装备网讯:
近年来,陕西省宝鸡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坚持厉行禁毒方针,积极履行检察职能,聚焦执法打击、法律监督、预防宣教“三驾马车”同时发力,为该市成功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作出突出贡献,市院禁毒专干被评为全市禁毒示范创建先进个人,一人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毒品案件办理人才库。
一、聚焦执法打击,在破解毒品案件办理难题上持续发力
(一)依法从严惩处,保持毒品犯罪高压打击态势
在毒品案件的办理中始终贯彻“稳、准、狠”的原则,对毒品犯罪依法快捕快诉。三年来共批准逮捕毒品案件552件695人;审查起诉毒品案件664件873人,以100%的有罪判决率有力地震慑了毒品犯罪。
(二)夯实理论基础,提升疑难案件办理能力
针对毒品案件形态多样,易出现疑难复杂案件,并且相关法律法规庞杂的特点,市院第二检察部编印了24万字的《毒品案件办理法律资料汇编》,供办案人员学习、查阅、参考,提高毒品案件办理质效,三年来全市无毒品无罪案件。
(三)注重办案效果,推进认罪认罚制度适用
在办理毒品案件时强化释法说理工作,最大程度化解社会对立面,减少再犯,今年来全市审查起诉毒品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高达86.96%。在办理重大毒品案件时,对拒不认罪的首要分子依法从严处理,对真诚悔罪,作用较小的从犯偶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个案中体现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四)深入调研分析,找准影响案件质量病灶
市院认真摸排了全市近两年来不批准逮捕案件,针对不捕原因进行分析梳理,查找毒品案件侦查取证过程中的不足和短板,总结出影响案件质量的共性问题,撰写的调研报告《以不捕案件为视角 浅析宝鸡地区毒品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被省院《重大犯罪检察工作情况》采用发表。
二、聚焦法律监督,在提升毒品案件办理质效上持续发力
(一)监督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不断强化重大、疑难、复杂毒品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发挥捕前、诉前引导作用,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要求各县区院提前介入前同时上报市院。三年来共提前介入毒品案件10件,纠正漏补33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2人,追诉56笔犯罪事实,从源头上提高毒品案件质量。
(二)堵塞监管漏洞,精准有效整治脱管乱象
宝鸡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全市存在多起强制戒毒期间吸毒人员主动自首,供述自己曾少量贩卖毒品的案件。调查发现该类人员使用上述方式往往只会判处几个月的刑罚,刑罚期满后强戒未再执行,从而逃避两年的强戒。针对这一现象,凤翔县院向办案单位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办案机关在该类人员刑满释放后,根据法律规定,送回强戒所继续完成强戒处罚。
(三)力促学习交流,举办毒品案件业务讲座
大力加强与侦查机关的合作交流,为提升毒品案件侦查及办理质效,金台区院、扶风县院先后举办了毒品案件办理实务讲堂,就毒品案件的侦查取证程序、证据标准及法律适用共同学习进步。同时支持选派干警参加高检院举办的相关毒品犯罪培训班,努力提升业务水平。
三、聚焦预防宣教,在切实有效遏制毒品蔓延上持续发力
(一)拓宽媒体渠道,多种形式开展禁毒宣传
在历年“6.26”国际禁毒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禁毒宣传活动,通过在闹市区设点发放宣传手册、禁毒环保袋等多种方式向群众普及毒品危害,自觉树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意识。通过新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重大毒品案件开庭、以案说法等内容;将判决后典型或有教育意义的毒品案件通过《西部法制报》、《宝鸡日报》等发表,扩大禁毒宣传覆盖范围。
(二)警惕新型毒品,校园讲座护航学生成长
根据毒情形势的变化,为防止新型毒品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我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全市“识毒拒毒 守护少年的你”禁毒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在全市中小学、职业学院等开展禁毒知识讲座,组织学生参观全市禁毒教育基地,千余名师生受教,以实际行动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突出预防重点,紧抓高危场所监督管理
渭滨区院选聘部分社区、“两委”干部为禁毒宣传员,培训后在所在社区、村组入户宣传,联合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加强对宾馆、网吧、KTV等场所的监管力度,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延伸检察监督职能,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禁毒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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