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立法明确辅警权限:可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但不得配武器
2021-09-01 10:57:57 来源 : 澎湃新闻警用装备网讯: 9月1日起,《重庆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了辅警法律地位,厘清职责权限,对辅警的监督管理和职业保障作出规定,为规范辅警管理、保障依法履职、维护辅警合法权益提供法制保障。
据了解,今年7月29日,《条例》经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指出,辅警为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
《条例》规定,根据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安排,勤务辅警可以从事巡逻、值守,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救助受伤受困人员;疏导交通,告知交通违法信息,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置轻微交通事故;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出入境管理、防火等宣传教育;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其他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勤务辅警可以配备必要的执勤和安全防护装备,但是不得配备或使用武器;具备相应资格的,可以按规定驾驶警用汽车、摩托车、船艇、航空器等交通工具,操控警用机器人、无人机等智能设备。
根据公安机关的安排,文职辅警可以从事窗口服务,接线查询,接受申请,文书助理,档案管理,信息采集、核对、录入等工作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由文职辅警协助开展的其他工作。
据了解,重庆市公安机关现有辅警3万余名,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的重要辅助力量。今年以来,全市5127名辅警因工作表现突出获表彰奖励,先后涌现出慕平、李鸿、殷琳琳、周耀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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