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单位: 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 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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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科技护城墙”四期--高清视频监控建设招标公告

2022-04-01 17:50:51  来源 :


        警用装备网讯: 项目概况

清溪镇“科技护城墙”四期--高清视频监控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4月22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23-2022-00167

项目名称:清溪镇“科技护城墙”四期--高清视频监控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6,187,415.1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溪镇“科技护城墙”四期--高清视频监控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76,187,415.11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视频监控设备清溪镇“科技护城墙”四期--高清视频监控建设1(批)详见采购文件76,187,415.11-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5年,自项目验收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溪镇“科技护城墙”四期--高清视频监控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溪镇“科技护城墙”四期--高清视频监控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含其上级分公司或总公司)具有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资质(非广东省企业须提供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发放的有效的壹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或者是省级或以上安防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的壹级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及广东省公安部门颁发的同等级备案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4月01日  2022年04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4月2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

地  址: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99号

联系方式:0769-23086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

联系方式:0769-21682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树辉

电  话:0769-21682660-805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022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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