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2022-09-01 09:33:22 来源 : 央广网警用装备网讯: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8月31日上午,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据介绍,《办法》共七章五十九条,包括总则、职责分工、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处置、法律责任和附则,既注重体现福建特色,又着力增强可操作性。
《办法》强化流通领域安全防控。规定机场、火车站、码头、公路长途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站点等的管理单位,对进入场所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等。
《办法》加强了对重要环节和新兴业态的管理。明确指出,商业综合体、互联网同城快送是当前反恐怖防范的薄弱点、风险点。《办法》明确了经营互联网同城快送、互联网住宿、共享汽车、二手车交易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等新兴业态的经营者、服务提供者的实名登记、信息报备、安全监管等防范职责,着力消除新兴业态监管盲区。
《办法》强化危险物品管控。对散装汽油、瓶装燃气销售业者应履行的义务,科研实验室严管危险物品的义务,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的封堵、删除、禁止交易和报告义务进行一一明确,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
针对重点目标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的单位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办法》规定了相关行业的安全防范措施,如邮政、快递等物流营运单位应落实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并对客户身份、物品信息进行登记;寄递物流、旅馆以及其他提供住宿服务、共享汽车、网络预约出租车、二手机动车交易的身份查验、交易记录等相关信息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学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单位的实验室,应当按照规定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流入社会等。
同时,《办法》还根据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三定方案和省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工,对相关部门的反恐职责予以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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