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单位: 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 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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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无人机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2025-04-10 18:14:45  来源 :


        警用装备网讯: 

公告基本信息

附件下载

采购单位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项目类型货物类
联系人谢婷联系电话13639307783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标包名称标包编号标段类别最高限价
1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无人机采购项目-001标段001货物360000.00(元)

公告内容

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无人机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的有关规定实施自主招标,拟对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无人机采购项目发布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位: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

二、项目编号:XCZB2025-004

三、项目名称: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无人机采购项目

四、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五、采购预算:

1. 001标段最高限价:360000.00  元。

六、对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能力。

2.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提供2023年度或 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注:以上资料需上传PDF文件(所有上传资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七、采购需求:

1. 001标段:1. 采购无人机6套,无人值守飞行作业平台1套,无人机合格证培训30人,无人机执照培训6人。(具体参数详见附件资料)

八、投标登记、资质/响应文件审核及竞价时间:

投标登记时间:2025年4月10日 18:00:00至2025年4月14日 18:00:00。

资质/响应文件审核时间 :2025年4月10日 18:00:00至2025年4月14日 18:00:00。

竞价时间 :2025年4月15日 8:30:00至2025年4月15日 16:00:00。

九、投标人(供应商)竞价须知:

1.请意向投标人(供应商)按规定要求自行登录白银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自主采购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竞价。

2.本次网络竞价采取多轮竞价,竞价快结束并出现次低价时系统自动延时竞价时间,延时周期为3分钟,各投标人(供应商)报价的必须在有效范围内。

3.投标人有以下行为的竞价无效:

(1)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资质或响应文件要求报名的(上传资料不合格的);

(2)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竞价方式和减价幅度进行竞价的;

4.由于自主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或因网络中断、停电、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承载网络竞价报价系统的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致使网络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报价活动中止。当影响网络报价因素排除后,由组织方通知各投标人(供应商)重新进自主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网络报价。

5.其他内容:

所有投标人应当在中标公示或成交公示公示期届满后,将全过程相关资料装订成册,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5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移交两份。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资格审查资料;

3)投标报价文件;

4)提供近三年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如有,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5)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投标人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造假,将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十、联系方式:

  人:谢婷

联系电话:13639307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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