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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实战教学中警用装备的使用训练

2010-04-30 09:47:06  作者 : 花楹  来源 : CPS中安网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犯罪和制服犯罪的对抗日趋激烈,各类重大刑事案件发案率居高不下,一些违法犯罪嫌疑人不惜以身试法,甚至持械袭警、抢夺枪支,伤害公安民警的案件时有发生。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警察的执法行为也受到更多的监督和限制,日益增多的舆论压力要求警察采取更多、更有效的执法手段及技巧。在这种环境下,公安工作无疑面临着新的挑战。特别是战斗在一线,经常直接面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的人民警察,更是需要增强执法安全意识和执法程序意识。实战中,特别是在追缉、堵截、盘查、搜索等处置活动中,公安民警对警用装备(本文所称警用装备特指警械和警用器材)的熟悉程度和合理使用程度,将直接影响执法效率和效益。


  一、 公安院校技能教学中警用装备的使用训练现状


  警察实战技能是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的前提条件和必要手段,也是公安队伍素质高低,战斗力强弱的重要体现。它贯穿于公安院校实战训练的始末,是警察实战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公安部关于“一切为实战服务”的指导思想,公安教育一再强调理论要与实践相联系,突出实战实际,讲究实用实效。大多数的公安院校都不同程度的进行了警察实战技能训练改革,效果明显。但针对警用装备的使用训练方面,笔者认为还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缺乏教材支撑,教学训练难以规范


  从各公安院校当前使用的实战训练教材来看,涉及到警械和器材的使用训练教材非常少。有的院校沿用了以前军事体育中相关的教学章节;也有的院校把香港警察训练中使用的相关资料作为教材参考。各自使用的教材和资料中,多数只对警用器械的类别做了简单的介绍,而缺乏对其使用规范、训练步骤、装备保障的说明。甚至有的教材还把警械和警用器材混为一谈,使实战教官在理论教学时感觉前后矛盾,受训学员脑中更是一团糨糊、混淆不清。由于没有统一的教材和教学大纲,各公安院校教学水平又参差不齐,盲目照搬、缺乏具有公安特色的公安装备实践应用性教学,“华而不实、战训脱节”的现象严重,根本无法支撑我公安民警当前实战训练理论知识结构,致使警用装备形成战斗力的主要途径“短路”。


  (二)混淆教学课程,训练课时不足


  自1996年公安部发出要加强《警察查缉战术》的教学训练以来,全国各个公安院校,先后开设了《警察查缉战术》课程的教学与研究,公安院校普遍设立了教学系部或教研室,取的了可喜的成绩,更强化了公安民警在执法中的法律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切实解决了在执法活动中“追不上、打不赢、说不过”等具体问题。警察战术学科的建立,填补了我国公安学科的一项空白。随着时间的推移,研究的深入,结构的细化,以及西方发达国家警察执法理念的影响,我们都认识到,警察战术的发展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警察技术装备,而警械和警用器材作为警察技术装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科学合理的使用它,发挥其最大功效,促进其战斗力的形成,其意义不言而喻,特别是掌握一些具有高科技含量的新型警用装备使用方法,更是当今世界警察实战训练的大势所趋。在这种形势下,警用装备的使用训练应该放在战术课程中还是放在技能课程中,这是大多数公安院校实战训练部门普遍具有争议的一个问题。以笔者所在的警察学院刑事侦察专业实战教学为例,在第三学期的技能课程中对使用警棍、手铐、警绳的方法展开了训练,而在第五学期的战术课程中又要展开包括使用警棍、手铐、警绳在内的警用器械的训练,这是一种无意义的重复教学和资源浪费。实际上,现有的课时量只能用于基础性内容的教学,有关紧贴实战的综合性教学在训练中往往一带而过,这样的训练结果很明显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


  (三)师资缺乏公安实践经验,训练脱离公安实际


  由于种种因素,绝大多数担任技能训练的教师未深入过基层公安实践,更谈不上经历或真正体验过公安执法战斗,对于刑事侦察、治安管理等相关学科的了解甚微。他们一般来源于各高校体育教育专业毕业生,或是体工队的专业运动员,这一师资的特点是:专业性强,但是应用面窄,和公安实践容易脱节。如果不加强公安业务学习和实际执法能力的培养学习,那么,对受训学员传授的知识和经验就只能停留于原来所修的学科领域里,也就只能从事单纯的体育技能教学训练。


  (四)院校警用装备缺乏,训练保障不到位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实战训练中,装备的配给、保障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使用警械和警用器材训练教学中,技术装备的数量多少、质量优劣、性能是否可靠、保养维护是否及时都关系到教学目的的是否达成和教学质量、效果的好坏。公安院校处于公安学术研究的前沿,担负着引领公安学科的发展重任。试想,如果保证教学的是一批基层实战单位已经淘汰弃用的技术装备,其落后、陈旧的教学手段,怎会衍生出先进的战术思想,又何谈教授在校学生、指导在职民警提高实战能力?在各公安院校内,往往存在着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资金无法保障、购买警用装备程序繁琐以及对已有装备缺乏维护保养等诸多问题,这就导致教学保障难以满足教学需要,严重制约了警用装备战斗力的形成。


  
  以上问题表明,加强实战教学中警用装备的使用训练,实施教学改革已迫在眉睫。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编写统一教材和实训指导,规范警用装备教学训练


  在原来沿用的技能训练教程中,新增警械和警用器材训练章节,具体介绍:约束性警械;驱逐性、制服性警械;震慑性、警示性器材;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防护、救生器材及其他警用器材的结构原理、使用条件、使用方法、配给保障、注意事项等内容。


  同时应编写相对应的实训实验指导:制订统一的训练指导思想、目的要求、教学原则和实施方法;细化科目的阶段训练内容(基础训练阶段、套入战术背景训练阶段、综合实训阶段)。


  通过教材和实训指导的编写,以达到统一教学内容、规范训练程序,着力加强对人民警察在执行誓务中应具备的基本技术技能的训练和培养,从而提高民警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二)完善教学大纲,保证教学时间


[page]  在教学大纲中完善相应内容的理论讲解和实训操作规定,增加课时量,保证该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笔者认为,应该把使用警用装备训练作为一个单独科目融合在技能课程中。因为该训练科目更侧重于技能的培养,更符合技能课程的教学目的。杜绝“技能课程讲一遍,战术课程再一遍”的不合理现象,整合技能、战术教学资源,在技能教学中加大警械和警用器材的使用训练比重和相应的课时量,形成模块式教学。如此既解决了战术课程课时紧张形成的——“教不完”、“面上过”的现象;也有利于学员集中强化学习,巩固提高技能水平。


  (三)深入基层实践 打造复合型师资


  公安院校应注重对实战基础教官的培养,制定相应的师资培养计划和具体措施,利用课余或统一安排时间,让实战教官深入到基层,亲身经历公安实践工作,收集公安对抗性执法中的成功与失败的案例,丰富教学资源,为贴近实战的技能教学做充分准备。


  新形势下实战基础训练,要求实施体能与技能、技能与战术、战术与公安各学科紧密结合。所以,我们应该打破以往所谓的战术教官和技能教官的界限,使战术教官能够教授技能课程,技能教官能够教授战术课程,从而形成“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师资。对实战教官而言,怎样更好的结合实战教学,更好的服务于民警的执法实践,需要深入的研究和思考。


  (四)联系职能部门,掌握最新动态


  近年来,公安部加强了对公安民警警用装备配备的力度,于2006年7月,颁布了《公安民警装备配备标准》,正式确定警服、警棍、手铐、催泪喷射器、强光手电、警用制式刀具、水壶、急救包、多功能腰带、防割手套等10件装备为必配装备,枪支、对讲机、警务通、防割服、警用装备包等5种装备为选配装备。这是我国建国以来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单警统一装备。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如何科学合理地使用配发的各种警用装备,总结一套行之有效的使用方法,对实战教官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公安院校实战教学单位还应加强与上级装财部门的紧密联系,以便随时了解、掌握最新的警用器械配备情况,针对民警实战中遇到的棘手情况、疑难问题,制定出更行之有效的战术,充分发挥各类新型装备的应有效能、促进警用装备战斗力的形成。


  人民警察作为共和国的忠诚卫士,维护社会安定的金色盾牌,担当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重任。打击犯罪是手段,保护人民是目的,保存自己却是前提。公安民警只有不断强化包括使用警用装备在内的实战能力、增强自我保护的战术意识、提高自身职业素质,才能确保执法执勤活动的高效率和高效益,才能肩负起新时期公安工作的三大历史任务。(文/重庆警官职业学院警察战术系 杜  洋)


  参考文献:


  (1)卓枫:《警察查缉战术教程》警官教育出版社1998年12月


  (2)刘开吉:《武器 警械 器材与保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4月


  作者简介:


  杜洋(1979~)男、重庆警官职业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警察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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