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构建装备“一体化”管理的六项机制
2010-08-05 09:50:38 作者 : 花楹 来源 : 人民公安报笔者结合目前上海公安装备工作实际,就探索建立装备“一体化”管理体系问题谈些粗浅的想法。
装备建设管理凸显四个“不适应”问题
一是管理体制不适应。主要表现在“大装备”的管理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公安装备的管理和建设职能分散化和管理交叉化问题依旧突出,装备资源的共建、共享、共用程度不高,装备技术含量发展不平衡,难以发挥装备建设的整体效益。
二是建设能力不适应。主要表现在购置装备时对生产企业和厂商提供的产品信息依赖过多,而对建设项目如何紧贴公安实战需求缺少严谨、科学、规范的论证过程。同时由于研发技术力量薄弱,往往使新开发或建设的装备在技术含量和功能设计方面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三是管理手段不适应。主要表现在装备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集约化程度不够高,对各类装备数据的采集录入和实现动态掌控方面不够及时准确,对数字化、网络化等技术管理手段运用还比较滞后,直接影响了装备管理效能。
四是评估优化机制不适应。主要表现在目前装备建设和管理工作中“重配轻用”、“重购轻管”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装备购置效益和使用效果的评估机制还不够规范和系统。
积极探索构建“一体化”管理六项机制
一是探索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装备需求调查机制。应将公安业务部门和基层民警的需求和期待作为装备建设的首要标准,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需求调查机制,充分了解掌握装备使用部门民警的真实建议和呼声,并将其转化为装备建设购置的有效依据。
二是探索建立多元化、开放式的装备研发论证机制。应高度重视装备的研发论证工作,在公安机关内部研发论证力量不足的条件下,可建立“开放式”或“半开放式”的研发模式,实行“实战、实用装备”自主研发、“标准、重大装备”合作研发、“高科技、复杂装备”委托研发等多条腿走路相结合,依托社会或军队资源力量(聘请一定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行业领域专家)协助开展装备的论证研发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的先进、实用、可靠。
三是探索建立同步化、人本化的装备使用培训机制。应强化“面向实战、追求实效”的培训理念,建立“与建设同步,与实战要求同步”的装备使用培训机制,通过培训力争达到“人装合一”的最佳效果。可将单警和个人防护装备培训列入民警岗前、专业等培训的基本课程;对新开发引进的尖端装备、精密器材应在申购时就同步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并实行专业操作证书管理制度。完善网上培训机制,提倡“案例教学”模式。
四是探索建立规范化、长效性的装备效益评估机制。树立装备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建立完善装备建设效益“后评估”制度。评估内容应涵盖装备购置性价比、技术含量、功能作用、实战效能、民警感受等各个方面。要规范评估的组织程序和考评机制,可引入多个评估主体(如使用民警、职能部门、社会专家)和采用多种评估方法(如宏观和微观分析相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专家和民意测评相结合、单位自评和上级主管部门评估相结合等办法)来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同时要注重对“后评估”结果的反馈和“后评估”成果的转化运用,确保装备建设保持健康、良性发展。
五是探索建立动态化、精准化的装备信息支撑机制。应强化装备保障“科学配置、精细管理、资源共享、信息先导”的理念,进一步完善并优化装备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建设,通过建立检索查询、统计分析、监管监控等一整套功能齐全、数据精准的装备信息管理系统,达到对装备从申请、审批、购置、配发、使用、保管、维修到报废全过程的实时动态掌控和精细精确管理,为装备的配置、共享、建设发展提供科学的研究和决策依据。
六是探索建立归口化、统筹化的装备管理指导机制。应遵循装备建设发展的内在规律,通过开展制定“装备建设总体发展规划”及“装备配备和使用管理标准”等工作进一步强化装备管理职能部门对业务部门装备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努力实现装备的归口管理、统筹建设和规模效应。对现有装备资源进行科学整合、优化配置,避免多头和重复建设,提高共享率和利用率,努力实现装备建设效益的最大化。
周海健 上海市公安局后勤保障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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