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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评选

将网络安全进行到底

2010-08-19 11:20:00  来源 :


    我国于1994年正式接入互联网。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网民人数目前已达到3.6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世界平均水平。我国互联网的影响在深度和广度上有了新的发展。在广度上,互联网在我国农村地区和西部地区快速发展,成为近年来一个亮点,城乡之间和东西部之间互联网的差距逐步缩小,我国互联网整体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在深度上,互联网日益深入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深刻改变了人们社会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


    但是,随着互联网的日益发展,网络犯罪和利用网络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日益猖獗。同时,互联网上存在的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也给处于道德成长期、缺乏是非判断和克制力的未成年人带来巨大的隐患。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认为网路带来主要的问题有:一、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二、网络黑客攻击、网络病毒等严重威胁网络运行安全;三、网络欺诈、网络盗窃等网络犯罪活动直接危害公共财产安全。这些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不仅是我国而且也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重大问题。


    标榜言论自由的一些国家,一样对互联网衍生出的问题深恶痛绝,对网络监管日益严密,对网络犯罪打击也绝不手软。在互联网诞生之初,美国一直是“网络自由”论调的倡导者。但“9·11”事件让美国政府遭到当头棒喝。基地组织之所以能隐蔽、迅速、高效地组织起对美国本土的大规模袭击,很大程度上是拜互联网通讯所赐。以后,美国尽管仍继续鼓吹“自由”,但却同时加强了对网络的监管。


    [page]国外怎样管理网络

      德国、日本:明确规定法律责任       
      1997年8月,德国政府开始实施《信息与通讯服务法》,明确规定了互联网内容提供方、互联网服务提供方和网络搜索服务提供方的法律责任。法律着重限制包含猥亵、色情、恶意言论、谣言、种族主义的言论,尤其禁止与纳粹相关的思想言论与图片在互联网上传播。


    德国对互联网的最高主管部门是内政部,其下属的联邦刑警局具体管辖。该局自称,“夜以继日地、系统地、不需任何由头地分析对警方重要的内容,特别是儿童色情内容,同时视情取证、保留证据、提供证据”。为此,德国联邦内政部和德国联邦警察局专门组织了色情犯罪专家和技术力量成立了类似“网上巡警”的调查机构,24小时跟踪分析网上出现的可疑情况。


    德国政府还在2009年出台了一部反儿童色情法案---《阻碍网页登录法》。根据此法案,联邦刑警局将建立封锁网站列表并每日更新,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将根据这一列表,封锁相关的儿童色情网页。该法案已经获得德国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的批准。不仅如此,德国政府还在制定新的打击互联网儿童色情犯罪法案,将由原来的“封锁”儿童色情网页改为“删除”网页。政府将在所有法律草案基础上集中致力于删除网上儿童色情网页,并最终出台一部以“删除”为重点的反儿童色情法。


    为将互联网对未成年人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日本政府在《青少年网络环境整备法》中,对网络运营商、监护人应承担的责任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该法律要求,手机网络运营商在向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服务时,必须在手机中安装过滤有害网站的软件;电脑厂商在向未成年人用户出售产品时,必须为其日后安装过滤软件提供便利;在客户提出要求时,运营商也有义务为顾客提供过滤服务;监护人则有义务掌握未成年人的上网情况,并通过安装过滤软件等手段对未成年人上网进行管理等。


    [page]韩国:“黑名单”联手“实名制”


    韩国是世界上最早设立互联网审查机构的国家。早在1995年,韩国国会就修改通过了新的《电气通信事业法》,将“危险通信信息”作为管制对象,并根据该法令组建了信息通信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主要业务包括接受不良信息网上举报、对网络进行监察、为网络纠纷进行仲裁、关闭国内非法或不健康网站、屏蔽国外不良网站等内容。2008年,韩国政府新成立了“广播通信审议委员会”,接手了上述职责。


    2001年,韩国先后颁布了《不当互联网站点鉴定标准》和《互联网内容过滤法令》,在法律框架上确定了信息内容过滤的合法性。《互联网内容过滤法令》禁止互联网服务商接入所有被韩国政府列入“黑名单”的网站,要求为保护未成年人,必须在网吧、公共图书馆和学校等场所安装过滤软件,并引入内容分级管理制度。同年,信息通信伦理委员会经过审查鉴定,出台了一份包含11.9万个网站地址的“黑名单”,要求互联网服务商加以屏蔽。


    此外,为健全网络管理法规,韩国政府近年来还陆续通过了《促进信息化基本法》、《信息通信基本保护法》、《促进信息通信网络使用及保护信息法》等法案。这些法律规定,在网络上散布淫秽色情信息、侮辱诽谤并损害他人名誉、反复发送可诱发恐怖或不安情绪的信息、网络赌博、被认定为“对青少年有害内容”但却未遵照有关规定履行年龄认证并作出明显标识的,经由广播通信审议委员会审议,可要求互联网服务商或网站“网管”进行删除或限制,情节严重者可受到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金的惩处。对泄密和其他违反《国家保安法》的行为,以及教唆犯罪等触犯《刑法》的行为,则将根据相关法律另行制裁。此外,韩国还开通了名为“违法和有害信息报告中心”的投诉渠道来监督互联网上不良信息的传播,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热线电话以及网络在线进行举报。


    为规范网络行为、减少不良信息,韩国政府还逐步推动“网络实名制”的实施。2005年10月,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韩国政府发布了实名制相关规定。根据规定,网民在网络留言、建立和访问博客时,必须先登记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认证方可使用。2006年底,韩国国会通过了《促进信息通信网络使用及保护信息法》修正案,规定主要门户网站和公共机关网站在网民进行留言、发布照片、视频等操作前,必须首先对留言者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记录和验证,否则将对网站处以最高3000万韩元的罚款。由此,韩国成为世界上首个强行实施网络实名制的国家。


    2007年6月,韩国日访问量超过30万人的35家主要网站开始陆续实施实名制,而从2009年4月开始,实施实名制的范围扩大到日访问量超过10万人的153个网站。


  [page]  网络监管全民动员


    对于网络监管,动力不仅来自政府层面,现在整个西方社会都认识到了互联网犯罪的威胁,如果网络管理不当,会给个人、家庭和整个社会带来危害,因此对网络安全齐抓共管,形成了全民动员严管互联网的态势。


    除了内政部外,在联邦政府层面,德国家庭部设立了青少年有害媒介联邦检验局;在州政府层面设立了青少年媒介保护委员会,其下还设立了青少年保护网络有限公司。它们共同对德国媒体、网络实施监管,判断其传播的信息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其中,青少年保护网络有限公司是德国网络色情内容监管方面最活跃的机构,处理了德国超过八成的网络色情信息传播事件。该公司要求各服务提供商遵守相关青少年保护规定,敦促网站删除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如果要求没得到回应,公司将通报国家相关机构。与此同时,公司还通过广泛的国际合作,尽最大可能对提供有害内容的国外服务提供商施加影响。


    除了国家方面的管制,政府要求网站必须主动配合青少年保护工作。在德国,含有色情内容的网站都必须应用“成人认证系统”,通过输入个人信用卡信息、身份证等不同方法来确认访问者的年龄,否则将被视为违法。


    针对互联网犯罪受害者多为青少年的特点,国营的澳大利亚通讯公司专门推出了介绍网络安全的网站,其内容包括如何指导家长监督孩子们使用网络和通讯工具,像Facebook、Tw itter、M SN和聊天室等,以及如何指导高年级的孩子处理好玩与学的关系,寓教于乐,实现玩耍和学习两不误。


    日本各大移动网络运营商也纷纷推出应对措施,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安全。如KDDI公司曾推出面向小学生的手机,用户仅可与已保存在电话本内的人通话,手机还配有定位功能和报警器。与以往的儿童机型相比,这款手机完全删除了网络浏览和短信功能。


    同时,各种民间组织也在为防止儿童接触网络有害信息而努力。如日本软银公司和NPO法人企业教育研究会共同展开的“考虑手机---信息传播道德课程”项目,专门为未成年人设立了课程网站。据NPO法人企业教育研究会的荒崎介绍,自去年12月开通以来,已经吸引了两万多用户。


    在政府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关注和努力下,日本未成年人网络环境已经出现改善,未成年人受害者数量呈下降趋势。日本警视厅公布的数据表明,2009年上半年,因上交友网站而受害的未成年人为265人,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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