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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减只是治标 规范才能治本——由公安机关“警车瘦身”引发的思考

2010-09-16 11:34:08  来源 : 山西日报


    “警车瘦身”,就是要让喷涂着蓝色警车标识的“制式警车”在街面上迅速减少;要让群众看到,公安机关的警车都是在为群众巡逻、出警、救助,而不是警笛刺耳,招摇过市,却与警务无关。


    可见,“警车瘦身”是要解决部分警车存在的扰民而不安民、耀武于民而不服务于民的问题。“警车瘦身”自大同源起,何以很快受到省公安厅乃至公安部的关注与重视,并继而要求全省、全国推广这一经验呢?近日,记者就这一问题进行了采访。


    多了还是乱了?警车管理面临新问题


    全省公安机关到底有多少辆警车?采访中,这个数字公安部门多少有些敏感,不愿轻易说出。但从大同市公安局公布的数字,我们仍可略知一二。


    改革开放前,大同全市公安机关仅有警用三轮摩托车20余辆。到2010年6月,全市公安机关有警车1730辆,其中73%是在最近4年时间里增加的。警车数量的迅速增长,由此可见一斑。


    警车多了,确实方便了公安机关执法执勤,但同时也带来了管理难度大、违规违纪现象多发等问题。特别是一些警车配备范围过于宽泛,机关与基层“倒挂”现象严重,致使大量警车被用于普通公务甚至参与非警务活动中。曾有群众这样说:“警车闯红灯、乱停乱放的见多了,知道他们是习惯,并不是真的有紧急任务,所以不愿轻易给他们让路。”


    大同市公安局曾就 “群众对警车的印象”进行过一次主题调研。在收回的3300份问卷中,认为街上警车多社会治安就好的群众仅有5%,而66%的群众对警车乱闯红灯、违反交规的现象表示反感,希望大力整治。


    其实,警车过多过乱的问题不仅在大同、在山西,甚至在全国很多省份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警车管理混乱,使用过多过滥,已经严重影响着公安机关的形象,必须下大力气解决这一问题。


    科学定编公务用车要从警车中剥离


    今年2月起,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了警车问题专项治理,警车有牌无证、不按规定年检、不按规定使用,诸多常见问题一一破解。我省成立了由省公安厅厅长杨司任组长的领导组,下决心借这一东风解决警车管理难题。


    警车是公安机关执行警务时的特殊用车,为了方便警察执行任务,《警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赋予警车一些特权。比如,警车执行紧急警务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时,享有“优先通行权”;警车及其护卫的车队,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线的限制”。部分地方还从税费方面给警车一些减免。正是这些优惠政策,让部分别有用心的人瞄准了警车,警车外借、公车私用的情况日益突出。


    大同市公安局局长李如林就指出,“警车瘦身”表象是减少警车数量,实质是对警车配发使用进行规范,引导大家摒弃传统观念和“特权”思想。


    “警车瘦身”能否实现,核心是科学定编。针对不同单位业务性质,大同市公安局提出了“有减、有保、有增”的灵活举措。定编的结果,政治部、纪检委、后勤部等综合部门全部取消警车,刑侦、治安、禁毒等实战单位警车减少配额,交警警车数量基本不变,需要提高见警率的巡警警车则适当增加。


    运行3个多月,全市警车从1730辆裁减为852辆,裁减率达到51%,而基层一线执法勤务部门警车数量增加,仅全市巡警车辆增长达到140%。目前,被裁减下的车辆除部分按照规定强制注销外,其他公务用车都转成公安专段民用号牌或地方号牌。


    从“瘦身”到“定编”破解警车管理难题


    9月10日,来自全国多个省份的公安机关警车管理部门负责人汇聚大同,观摩探讨大同公安的“警车瘦身计划”。主持会议的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局长郑百岗认为,山西省公安厅警车治理成效显着,为全国专项治理冲刺阶段破解难题、务求实效树立了学习榜样。他特别对大同市公安局提出的“警车瘦身”给予肯定。


    两天的会议里,与会代表就警车管理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其中一些观点让我们感受到地域不同、社会管理水平不同带来的观念差别。比如,来自广东省公安厅装备保障部门的负责人就表示,在广东不需要给警车“强制瘦身”,很多民警都主动要求将制式警车喷涂为地方车辆。“因为开警车遇到群众报警,如果不停车处理有可能被投诉。”他认为,“警车改成地方牌照,是对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管理跟不上,会给公车私用更大的空间。”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他提出给这些地方车辆喷涂上某某公安局公务用车,以方便管理。


    海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提出,人们为什么愿意开警车?主要是有特权,可以省一些费用,多一些方便。在海南,使用警车很难享受税费减免,同时还要受到更多的监督,因此并不是人人都钟爱警车。从这些发言中,可以看到,警车裁减只是治标之策,严格的日常管理仍是关键。


    据悉,按照省公安厅的新政,将在9月对全省公安机关的警车实施“定编”管理。带来的变化有: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综合管理部门不再配备喷涂有警车标识的制式警车,现有警车改挂晋O或地方民用号牌。执法勤务部门按照倾斜一线实战的原则,重新核定制式警车配额。今后,所有制式警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存放、统一调度”以及出车填写派车单的管理。


    希望新政能真正破解警车管理难题。


    本报记者 左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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