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快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建设步伐
2010-09-29 12:16:07 来源 : 每日甘肃网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标准要求高,社会意义大等特点,也是扎实推进社会单位建设标准化、消防设施完整化、标示管理明晰化等一项推进工作和完善之举。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建设必须按照“四个能力”、“四项基础”、“四项责任”、“四种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力争利用三年时间努力实现“社会安定、居民和谐、基础夯实、治火规范”的奋斗目标,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历史功绩
当前,我们正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和地方经济建设日益深入的特殊历史时期,一些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本上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阶段性、历史性、突发性的特征在消防工作中表现十分突出,火灾隐患仍然大量滋生,消防管理难度不断加大;农村、社区等部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薄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投入在不同地区、不同环境比例不同,消防保障参差不齐;职工、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还比较薄弱,预防和处置初期火灾水平的能力“远近高低各不同”,火灾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因素剧增。2009年5月1日新实施的《消防法》明确提出消防工作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落实政府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四项工作为重点,多层面、全方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从火灾防控的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工作抓起,从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做起,从问题最多的地方改起,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编织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都对消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从根本上解决火灾隐患,确保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提高社会“防控”能力和水平,构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是一项伟大的民生工程。
二、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主要方法与措施
一是落实责任,增强认识,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2009年实施的新《消防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规定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明确了公安机关、教育、人力资源、社区等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大工作请示汇报,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要提请各级政府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科学制定“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把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消防安全通道、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体系;将政府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作为各级领导任期职责范围内的一项重大任务;将构筑“防火墙”工程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量化分解任务,明确完成时限,每年进行考核验收;依托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定期研究解决构筑“防火墙”工程的重大问题。
要督促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把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与健全制度、加强培训、改进技术等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推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制定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群众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发展专职、志愿消防队伍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工作主体责任,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经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工作责任自负”;要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职责,从源头上加大对火灾的防控。
二是定准目标,完善制度,规范建设和验收的标准。构筑社会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要围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建设的范围、内容和验收的方式、方法,并提请政府将标准以政府文件的形式给予明确,增强标准的规范性和约束力。要通过试点单位的示范作用,开展“一对一”的指导模式,以点代面,整体推进,通过分类确定验收标准、验收时间、验收人员等制定了详细的达标验收标准,为各单位更好的开展“防火墙”工程提供有力的指导方向和工作任务,并明确所要实现的目标和工作任务。
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特勤队伍建设。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提请政府印发“十二五”期间消防规划,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把乡镇、社区的消防建设一并纳入整体规划之中。凡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要及时组织修订;凡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凡经费落实不到位的,要逐年将消防经费保障建设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消防建设的同步进行。要结合城镇改造和新农村建设,重点加强开发区、工业区、城乡结合部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通道建设,农村、社区没有条件设置市政消火栓的地方要结合辖区河流、水塘、湖泊等实际情况,修建消防取水池或取水点解决消防水源问题。要广泛开展农村、社区消防工作“五个一工程”,即,制订1份乡村防火公约、设立1名防火员、购买1部手抬泵、设置1个消防宣传栏和每月举办1次实用灭火演练,提升农村、社区火灾防控能力。要加快乡镇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进度,依托农村、社区现有治安巡防队伍,将消防安全纳入治安巡防内容,配备必要装备器材,承担扑救初起火灾任务。要广泛发展志愿消防组织,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赋予保安人员消防安保职能,建立治安、保安、居委会等单位场所成立志愿宣传、巡逻、检查队伍,并给予消防经费的最大保障,最大限度地拓展基层消防力量的覆盖面。社会单位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扎实推进“三提示”工作,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易燃易爆场所要建立用火、动火制度,并加强管理。
四是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建立“领导挂帅、部门负责、消防监督全员参与”的新机制,要以执法监督竞赛为契机,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处置火灾隐患的能力,必须强化“主业”意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创新监管模式,全面提升消防监督管理效能;同时要把消防监督工作延伸到各级派出所,通过培训、教育、现场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等工作,激发和引导派出所扎实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把日常监督检查、建设工程的管理、居委会、村委会的日常检查工作做深做细。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严把工程建筑消防设计、验收关,坚决预防“先天性”火灾隐患。
五是加强消防宣传,强化“四个能力”的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各级要按照公安部108号令的要求,紧紧结合当前工作重点,创新宣传形式,展开宣传攻势,充分发挥主力军左右,有声有色第开展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宣传工作,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内容,加大投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消防宣传,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主流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管理示范学校的左右,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素质;充分发挥消防博物馆、防灾馆、消防站等教育基地作用,加大社会消防宣传力度。建设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建立一个覆盖面广、宣传深度到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机制,实现消防宣传的“无缝隙”覆盖。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保障性过程”、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加强火灾防控的“基础性工程”来抓,通过强力推进社会单位“防火墙”工程建设,使社会单位能力进一步提高,责任进一步落实,基础进一步夯实,水平进一步增强,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火灾防控形势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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