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警察巡逻效用发挥问题的思考
2010-09-28 10:13:12 作者 : 映君 来源 : 中国警察网巡警是针对社会面实行动态掌控,实现快速反应,预防、制止和打击现行违法犯罪的重要力量,在公安机关切实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警务改革的不断深入,笔者对巡逻效用的发挥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思考,现试从五个方面谈谈看法。
一、巡逻规划要有利于保持治安掌控力。英国的国家情报模式研究发现,犯罪的分布绝不是随机的平均分配,它有着十分明显的时间和空间规律,即时间高发段和空间高发点。可见,我们可以把常规警力摆到街面上推动警务工作前移,使违法犯罪分子的作案动机集中、孤立、暴露在少数区域和时段内,指挥部门在研究和掌握犯罪活动规律和特点的基础上,不断调整巡逻警力的投向和投量,以压缩街头违法犯罪活动的时空范围和以第一时间抓获犯罪嫌疑人为目标,协调各种力量进行整治和打击。
二、巡逻组织要有利于发挥民警积极性。首先,巡逻民警的“办公室”就在街面,民警的工作方式乃至生活方式都随之产生了很大变化,不能简单地把警力推上街面了事,应该在实践中科学组织和安排,变墨守成规的“全时警务”为弹性变化的“实效警务”。其次,巡逻民警在个体素质对履行职责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对此,组织部门必须从解决民警角色定位问题入手,引导民警切实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同时,要研究制定巡逻工作标准规范,落实巡逻工作责任和要求,制定合理的考核奖惩制度,以此充分发挥民警工作积极性。
三、巡逻勤务要有利于公安情报信息“上传下达”。巡逻勤务要充分发挥情报主导警务的功能与优势。首先,巡逻中与群众接触联系,一方面及时向群众通报警情,发布预警防范知识;另一方面密切群众关系,及时获取有价值的情报,便于第一时间上报警情,进行研判。其次,要根据指挥研判部门提供的警情信息,动态调整巡逻警力,使警力投入的控制圈与犯罪分子的活动圈最大限度重叠,做到以动制动、以快取胜。
四、巡逻模式要有利于群众接纳和监督。预防和打击犯罪的基础在于群众。要让群众参与到巡逻勤务决策过程中,集中民智,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只有“有效的见警率”,即群众最需要保护的时候就是民警经常出现的时候、群众最容易受到侵害的地方就是民警频频要到的地方,广大群众才能了解和关心公安工作,进而支持、参与公安工作。
五、巡逻工作要有利于实现警民利益“双赢”。近年来警民关系受到影响,一方面是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期望值过高,对民警工作认识和理解不够,有调查显示,大部分群众希望民警有求必应,但往往事与愿违,加之互联网时代信息流通的便利性和广泛性,一些负面报道传播迅速,对公安机关的形象影响极大;另一方面是当前公安部门的宣传仍主要依靠传统的方法和手段,表现出与群众交流互动性低,间接性、灌输式和口号化的明显特征,难以及时听取群众呼声。只有通过民警“走街串巷”与群众朝夕相处,建立互动沟通的平台,展现良好形象,让群众直观认识公安工作,不断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才能增强群众社会责任感,消除误解,求得理解和认同,打造成为“公众警务”。(李刚 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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