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装备管理使用亟待从五方面改进
2010-09-30 09:09:07 来源 :随着各级公安机关对警用装备重视程度的提高,各地装备配备不断加强,但工作中尚存在装备培训和训练相对滞后,重配备、轻佩戴、轻管理等问题,影响装备效能发挥,亟待从诸多方面进行改进。
加大单警装备落实力度,规范佩戴及使用要求
在国内装备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单警装备在各级财政和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一线民警配备率达标实属不易。装备配备率是达到了要求,但佩戴率不容乐观,有些地方表面文章做得好,重配备却轻佩戴、轻管理;有些民警嫌装备重、带了不舒服,不愿意带,造成单警装备闲置、浪费。各级公安机关应不断加大单警装备的宣贯力度,强调佩戴及使用要求、习惯养成,并形成良好的单警装备佩戴、使用、管理机制。
加强装备使用培训和训练,充分发挥装备功能
随着近几年各级公安机关对警用装备重视程度的提高,地方公安机关的装备配备不断加强,但装备的培训和训练相对滞后,部分地方出现装备不会用的现象,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对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采购下发的部分装备功能不熟悉、不了解,不能充分发挥装备功能。虽然近几年公安部通过各种形式加强了对研发、试用、列装装备的培训力度,但力量毕竟有限,应充分借鉴单警装备的培训经验,充分发挥省级公安机关职能,逐级培训市、县级公安机关装备骨干,以点带面,将培训进行到基层。
加强战术研究,深入开展装备研发工作
装备使用要与战术需要有效结合,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战术研究,针对不同处置现场制定处置预案,配备不同的装备,并充分挖掘装备功能,使一种装备能够应用于多种场合。同时,在警用装备研发工作中,深入基层一线,了解任务需求和处置手段,在研发论证阶段即对战术使用予以关注和研究,使研发工作与战术使用紧密结合,深入开展警用装备研发工作。
完善装备使用管理规定,形成装备发展机制
近几年,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不断加强了非致命武器及警械装备的研发列装工作,但随着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加之缺少必要的使用管理规定,基层民警对该类装备想用却又不敢用,不知道什么时候用,怕一旦用不好出现问题承担责任,往往“因噎废食”。建议各级公安机关配合该类装备的列装和配备工作尽快制定完善的使用管理规定,如制定转轮手枪、防暴枪、催泪喷射器、警棍及其他非致命武器和警械的使用管理规定等,以逐步形成完善的警用装备发展机制。
加强国际前沿技术研究,引进先进装备
我们在国内多次警用装备调研中,基层公安机关尤其是特警队反映使用的警用武器存在诸多问题,如狙击步枪不能完全满足反恐处突任务需要,急需配备射击精度高、性能稳定的武器装备。鉴于国内武器装备研发周期较长,建议加大对国外高精尖武器装备的引进力度并选择特警队试用,同时加快地方公安机关对此类装备的引进程序。除武器外,其他装备也是如此,应进一步加强对国际前沿警用装备的了解、研究,引进国外先进装备为我所用。
谭保东 公安部装备财务局装备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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