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警察也装“黑匣子”
2010-10-12 10:16:06 作者 : 映君 来源 : 中国青年报(北京)警察装上了“黑匣子”
为了监督执法行为,如今警察也带上了“黑匣子”。
北京市昌平区某居民楼内,两名民警站在一家门口敲门,没过多久户主将民警请进了屋内。
“请问是您拨的110吗?”一位民警边问边记录。
“是我,我家被偷了,你们看。”说罢,户主指着室内被翻得乱糟糟的抽屉、衣柜。
“您别着急,先向我们说说事情的经过……”
这段110出警情形,通过民警胸前的摄像头传回了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由督察部门记录入档,保存一年。这套现场录像设备名为“规范执法通”,是北京市公安局为了监督、规范民警执法过程而购入的。
昌平分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场执法是公安行政执法的‘第一时间点’,由于大部分现场执法行为发生在街面、室内,难以有效监督制约,最容易导致群众不满。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依法行政的源头性问题,实现对民警现场执法的可视化监督,加强对民警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管理,2010年2月10日起,分局要求基层民警在执法的过程中,必须携带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进行摄录。截至8月31日,分局“110”投诉数同比下降9.4%。”
可视化监督不仅存在于执法现场。在昌平分局督察部门内,记者看到,墙上的8台大屏幕上不断转换着各基层派出所内的情景。“这些主要是各派出所讯问室、询问室、候讯室(以下简称“三室”)的情景,此外还有一些如赃证物室等重要地点的画面。通过在这些地点的视听设备,我们能对这些地点进行远程实时监督。”值班的督察人员介绍说。
“其实,这些可视化监督都是为了规范执法行为,同时保护行政者与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当问及执法者是否习惯被“监视”时,昌平分局松园派出所有着5年基层执法经验的孙大为不吐不快,“被‘监视’的感觉当然让人不习惯,但是,被‘监视’的好处远大于这种不习惯。以前我们110出警执法,容易被‘陷害’。有一次我们深夜出警,遇到一个醉汉,我们就按照程序处理,但没想到这人清醒后说我们打他。要是在以前,那可就说不清了,大半夜的也没证人,肯定得吃亏,还好当时我们带着执法通,把录像一放,这人就灰溜溜地走了。反过来,由于执法通的存在,基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也不敢做出出格行为。同时,可视化监督还能提供取证上的便利。所以,我们基层民警现在都普遍接受了被‘监视’。”
“可视化监督在保护行政相对人以及公安人员上的作用不用再多说,它更重要的是让民警形成了一种执法规范化的意识。长期处在这种监督下,就会让民警习惯被监督、习惯规范的做事,在潜意识里形成‘我要规范执法、不然就怎么怎么样’的行为模式。这种意识上的进步,其收益远大于一阵风式的活动。”松园派出所所长说。
为依法行政,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也为公安所用
可视化监督,只是北京市公安局为了规范执法行为而做出的众多努力之一,而执法规范化,也正是公安部为推行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敲门砖”。
正如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在10月8日的讲话中提到的那样,“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实施以来,公安部高度重视,将贯彻落实《纲要》作为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重要任务。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要手段,通过端正执法理念,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健全执法制度,狠抓执法监督,构建科学、系统、高效的执法管理体系,全面落实依法执政各项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
各级公安机关加强执法思想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杨焕宁说,“以前,一些民警以管理者自居,把公权看作是私权,把工作看成别人有求于他。这种观念让许多情况下,民警虽然是在依法行政,但执法的效果却很差。”为解决这一情况,各地公安机关做出了不少努力,他举例说,辽宁省公安机关就积极倡导人性化执法。江苏也在全省公安机关推广盐城市公安局的“说理执法”的做法,在执法过程中,讲清事理、法理、情理,使当事人理性接受处理结果和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为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公安机关还做出许多努力。“例如,2008年底开始,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全国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各级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深入社区、村庄、百姓家庭,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强了同人民群众的感情,促进了警民关系的和谐。公安机关适应执法环境发展变化,坚持与时俱进,明确提出了‘既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又要理性、和平、规范执法’的要求。”杨焕宁说。
提高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特别重要。杨焕宁说,“过去在基层,很多民警都是通过师傅带徒弟的模式来学习,所以在很多情况下,一些民警的判定模糊,取证也不严谨。针对这些情况,我们一方面大规模开展了民警业务培训,另一方面我们要肃清反面。”
他介绍,针对公安民警涉枪、酒、车、赌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公安部先后颁发了“五条禁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集中整改“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五条禁令”实施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查处违反“五条禁令”3319起,查处3963人。
各级公安机关还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切实保障执法办案质量。杨焕宁说,“一些地方在加强监督过程中,甚至将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等都引入公安的执法管理之中。”
据统计,2009年与2003年相比,全国公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维持率上升了6.3和9.4个百分点,撤销率分别下降了9.7和4.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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