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罚!
2010-11-17 09:06:47 作者 : 映君 来源 : 遵义在线
从11月11日起,城区警方拉开严查民用车辆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专项整治行动序幕,以期有效净化道路交通治安环境。
近段时间,我市交警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城区部分机动车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并在道路上违章行驶,不仅存在一定交通安全隐患,还让一些不知情的群众误以为是警车所为,在一定程度上损坏了公安部门形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笫十五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警示灯。同时,第九十七条规定: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警灯、警报器只允许授权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遇有交通受阻时才能使用,对未办理警灯、警报器准用证和标牌而非法安装、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公安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罚。
警方同时强调,运钞车、城市管理部门执法车等社会车辆不在安装警灯、警报器的车辆范围内。市民如果发现路面上有民用车非法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的,可以将车牌号记下,向当地交警部门或者派出所举报。
近日,在大连路街道办事处长新社区,政协委员社区联络站挂牌成立。随着联络站的成立,政协委员们今后能通过该站更好地了解社情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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