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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定位”沦为犯罪工具

2010-11-24 11:04:32  来源 : 人民日报


    目前,“只要提供手机号码,随时掌握对方行踪”、“拷贝一个他的号码,短信、电话尽在您的掌握”等真真假假的资讯满天飞,“被追踪”、“被定位”、“被窥探”开始困扰甚至威胁人们的生活,与此相对应的法律规范却完全滞后。


    记者调查发现,通过高科技手段进行监视、监听所引发的侵权和犯罪事件近年来屡见不鲜,正在触及社会的道德底线。


    “手机定位”沦为犯罪工具


    记者从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江苏人丁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依法提起公诉。而他的“非法经营”是通过类似“黄金眼”的手机定位平台和汽车定位跟踪器,为他人提供婚姻、商务、信息等调查及手机使用者定位、汽车定位等服务。


    据介绍,去年6月,丁某注册了一家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手机和汽车定位追踪。短短几个月,估算盈利就达30多万元。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核查认为,其经营的“黄金眼”手机定位系统业务未获得经营许可,属非法经营电信业务。


    更令人担忧的是,类似业务甚至被犯罪分子利用到找仇家等刑事犯罪案件中。


    前段时间,浙江一家知名服装市场的副总经理被人砍成重伤,凶手正是通过私下装备的手机定位系统找到了他的行踪。


    市民:“被定位”可能威胁生命财产安全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手机定位”的初衷,“并不是为窥探他人的隐私”,在野外营救、报警救援等方面都能大显身手。


    近年来,随着监控设备逐渐普及,所引发的侵权和犯罪事件屡见不鲜。而这些设备只要花上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就能轻易购买到。有市民担忧,自己的行踪会不会都将在别人的掌控之中?会不会造成财产甚至生命的不安全?


    根据相关规定,监控器材属于国家专控产品,销售及购买都需经严格审批。私自使用、交易监控设备是违法的。如果公司或个人将此应用于非法用途,还须承担法律责任。


    专业人士:应受法律和道德双重制约


    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高波告诉记者,相较于高新技术的飞速发展,立法的脚步显得有些滞后。“现在这些监控设备随处都有,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可以追究民事或者刑事责任。但如果还没有构成违法犯罪,很难去界定和管理。”


    杨高波建议,一方面要加强立法,特别是应该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对该类行为进行界定。另一方面,国家相关部门要负担起主要责任,通过立法、公共管理对隐私加以保护。


    相关专业人士认为,信息技术正在模糊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的界限,本应受到充分保护和尊重的私人空间也在被公共化。杭州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傅立群表示,从道德观念上,应尊重别人隐私,对故意窥私和记录传播隐私的行为都应视为不道德并加以谴责。另一方面,企业在开发类似手机追踪定位服务等存在较大争议的产品时,也应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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