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要求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010-11-27 09:56:58 作者 : 映君 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1月21日,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兴国在市公安消防系统调研时强调,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消防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提高应急能力,提升消防装备水平,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消防、支持消防的良好工作格局。
黄兴国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进一步增强消防意识,提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设项目要按照消防规范和流程进行施工和管理。要进一步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市消防部队要保持良好作风和精神状态,以火警为命令,确保拉得出、打得赢、灭得了,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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