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开展冬季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2010-12-01 09:20:13 作者 : 映君 来源 : 山西新闻网忻州站进入冬季,道路积雪积冰,能见度不足,历来是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期。为切实做好今冬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日,忻州市拉开了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冬季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的行动大幕。
此次整治是在今年以来全市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交通事故超过去年同期、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的前提下开展的。市委、市政府予以高度重视,推行“政府主导、各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王士桦任组长,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郭齐鸣、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先锋、市安监局局长李福弟、市交通局局长顾占斌、市公路局局长张利民、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孙保平任副组长,市预防事故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全程督导整治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此次整治是以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中心,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三查”(即查人、查车、查路)和全力疏堵保畅的工作要求,以及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的方针,从现在起一直延续至明年春运工作开始,采取超常规手段和措施,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源头整治、交通事故隐患排查和从严查处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行动,为全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以“查人”为中心,强化源头管控
一是落实驾校“三率” ,即驾校考生的考试合格率、所培训驾驶人一年内的严重交通违法发生率和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率的考核制度,切实提高驾驶人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具体由市安监部门牵头,市交通运输、农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对全市所有驾驶人培训机构进行一次交叉检查。
二是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具体由公安交管部门会同运管部门,对全市客运企业的“三率”,即检验率、违法率、三年以来事故发生率进行一次排名通报。对客运企业“三率”考核不合格,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由公安交管部门会同运管部门下发督办通知书,采取停运措施;由市公安交管部门会同市运管、安监部门对辖区内运输企业,开展一次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督促企业落实源头管理责任;加强对四种重点车辆GPS的安装工作。对未按规定安装GPS的营运客车(公交、出租车除外)、旅游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公安交管部门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市运管部门一律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
三是落实营运车驾驶员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驾驶员资质管理。对辖区客运企业聘用的驾驶员完善登记备案制度,建立相应台帐;对不具备驾驶资质条件的驾驶员集中清退。特别对违法记满12分、驾驶证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提交体检证明、注销、吊销五种情况客运驾驶员信息开展集中清理,汇总列为禁驾的黑名单,抄告市县交通运管等部门。
以“查路”为中心,强化隐患排查
一是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按照排查标准,特别是冬季恶劣气候下易结冰的干线国省道的桥梁、涵洞、隧道、临水邻崖等危险路段,重新梳理、深入排查,并联合交通、建设、安监等部门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进行复核认定。
二是公安交管部门将排查情况向当地政府专题汇报,由当地政府召集交通、建设、安监等部门做专题研究,进行整改治理,并以政府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组名义实施挂牌督办。
三是整治期间,公安交管、安监、监察、交通等事故预防领导组成员单位将对辖区隐患路段治理工作检查督导,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对治理进度缓慢、排名末位的,由当地政府派人进驻单位督导。同时提请市政府或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领导组对治理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重点督办。
以“查车”为中心,强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一是全面整顿国省主干线道路和市区道路交通秩序。公安交警部门要把最大量警力摆到路面一线,每县至少设置一处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全力查纠交通违法行为。国、省道集中整治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连续超车、夜间违法使用灯光和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县、乡道路集中整治短途客车超员、农用车、拖拉机非法载客,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遮挡号牌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市区道路重点整治无证驾驶、酒后开车、随意掉头、违法停车和非机动车、行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全力抓好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周边交通环境的治理。
二是大力整治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公安交管部门在治理国省道通行秩序的同时,将最大限度地把警力向农村道路倾斜,加强巡逻管控力度,严查严处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并把辖区流量集中和易堵塞路段作为治理重点,特别是要将农村乡镇大型集市纳入日常管理范围,安排警力维护赶集、赶场活动秩序,查处和制止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并适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进一步推广五台县村官负责交通安全的做法,依靠乡镇党委、政府,集中抓好农村地区的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是集中整顿客运交通安全。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充分利用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继续对过往的7座以上营运客车进行检查、登记,坚决杜绝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对七座以上客车实行“五个一律”,即:一律逐车检查承载人数,一律逐车检查驾驶资格,一律检查车辆和驾驶人网上违法记录,一律现场开据法律文书依法处罚,一律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的,或者20座以上客车有违法行为记6分以上的,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必须抄告所属地交通部门查处。同时加大对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危害性的社会宣传和监督力度,各县(市、区)均设立并向社会公布客运交通安全举报电话。
四是加强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在重点路段设立执勤点,加强对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运行线路的管控,省界、市界交警大队在国省道收费站、省际、市际交界等处设立固定检查点,加强对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检查登记。同时加强对全市未上户微型客车的摸排查纠和督促上户工作,努力减轻此类车辆的事故隐患。
五是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的管控。在城区交通秩序整治中,重点查处机动车违规转弯、掉头、停车,大货车、农用车驶入城区,骑车人闯红灯,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违法行为,建好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合理调配警力,城区各主干道每天增派民警巡逻,进行严格管控,及时疏导交通堵塞,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持各主干道安全畅通;加强对涉牌涉证、乱停乱放等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在进入城区的各主要路口增设执勤点,严密防控大货车、拖拉机和农用车违规进入城区;对违反规定设置的停车泊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加强对城乡客运车进城的管理。
以提前准备和及时处置为中心,强化疏堵保畅。各部门针对即将出现的恶劣天气做好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医疗急救、气象和公安消防等部门以及公路管理、抢险救援等单位,建立完善公路交通应急联合处置协作机制。路政、公路管理等单位,要在隧道口、弯道、阴面坡道等易发生事故路段提前准备好防滑沙、铲雪车、融雪剂。公安交管部门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巡逻管控工作,增加巡逻班次和巡逻密度,并重点加强对桥梁、涵洞、隧道、临水临崖等路段的巡逻管控工作,注意发现路面大雾、积雪、结冰等安全隐患并通报路政部门及时处置,同时要通过鸣笛、喊话、闪烁警灯以及适时实施交通管制等措施,确保道路畅通和行车安全。全市继续严格执行三级以下路面夜间禁行营运性客运车辆的制度,切实加强长途客车、7座以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消除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在事故多发路段、易堵路段增设临时限速标志、设置减速设施,必要时通过警车引导等措施,限制车辆行驶速度。遇有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通过间断放行、警车带道等措施,引导车辆安全、有序通行。除因大雾能见度不足50米,或者道路发生大面积结冰,车辆无法安全通行的情况外,不得采取封闭道路的交通管制措施。同时各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并建立快速处置交通堵塞的长效机制。一旦发生恶劣气象,迅速启动预案,确保道路畅通有序,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以事故预防为中心,强化交通安全宣传。一是组织宣传力量进入国省道和高速公路沿线村庄、长短途客运企业,结合近期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重点宣传机动车超速、超员、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提高广大群众和客运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各窗口单位必须建立宣传阵地,通过合理布置宣传展板、交通事故现场模拟展台,播放专题短片、公益广告,开展有针对性宣传教育活动,形成规范化的宣传园地。三是公安交管部门积极同新闻媒体联系,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提示。结合整治工作的需要,在各类媒体上开办专题专栏节目,有计划组织深度报道和交通安全知识专题教育,引导社会关注交通安全和预防交通事故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各地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落实考核制度,细化考核标准,定期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排名。对行动迟缓、排名靠后、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市、区)和部门,坚决实行行政问责,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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