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肥城个别法官被指参与"执行诈骗" 法院无回复
2010-12-09 09:35:48 作者 : 花楹 来源 : 法制周末犯罪分子诈骗的方式千差万别,但是利用法院强制执行进行诈骗的新型犯罪却最具迷惑性、危害性,也最容易得手,还有可能逃脱法律的惩罚。在山东省,“利用法院强制执行诈骗注资人”的案子不是孤案。法治周末就先后接到3起举报。同时,记者也通过查询相关资料,发现类似的案件在江苏、浙江也有发生
“我的800万元被法院执行骗走了!”
记者刚接到举报电话时,以为这是无稽之谈,但当详细听了案发经过后,记者开始惊讶,竟有这样的事———法官和申请执行人、被申请执行人携手,在骗取代办公司注册业务帮助垫付注册资金到验资账户后,执行法官便“迅速”将这笔钱强行“执行”。而且,此类案件在山东还不是孤案,仅本报接到的举报已有3起,涉案金额高达1090万元。
山东省聊城市的李成武是第一位举报此类案件者。他平时经营“帮助别人代办公司注册业务”。这项业务看似正常合法的。但用当地警方的说法是,“这些‘代办注册业务’的公司通过短期垫付注册资金,收取高额佣金,其行为类似高利贷”。李成武称被法院执行“骗”走的800万元,就是其给别人代办注册公司时垫付的注册资金。
垫付款刚到验资账户 法官“迅速”冻结资金
2010年6月2日,李成武的公司来了一位“大客户”。他要李成武帮他注册一家投资800万元的投资咨询公司。“大客户”名叫周健,山东省肥城市人。
周健要求李成武帮他注册成立“聊城市鑫易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00万元。不过,他表示,其暂时没有公司注册资金,要求李成武垫资,他愿意支付一笔可观的“手续费”。最终,这笔手续费双方敲定为6.9万元。早已对垫资注册公司驾轻就熟的李成武,考虑到帮其注册公司成功后有高额的“手续费”,资金也不过使用几天的时间,就满口答应了。双方约定,周健先支付6万元的订金,其余的等公司注册成功后再支付。
随后,李成武以周健的名义到工商局核准了“鑫易通公司”的名称,并找到一些朋友筹措了800万元。
6月7日上午11时,李成武将800万元打入周健名下,然后以周健的名义打到鑫易通公司验资账户下。6月8日下午16时左右,周健找到李成武,询问公司注册的情况和钱有没有打到公司的验资账户上。他从李成武提供的银行凭证证实并看到开户行后,就以到银行提取“手续费”为由匆匆离开。仅仅45分钟后,肥城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就赶到银行,以执行、财产保全、案件需要的名义分6次将鑫易通公司验资账户内800万元的验资款冻结、查封。
“我想不明白,办理公司的材料、验资手续均由我办理,外人并不知情,我这里刚刚将800万元的注册资金打到鑫易通公司的验资账户名下,执行法官就立刻赶到银行将我的800万元冻结,时间掌握得如此准确,速度如此之快,不得不令人想到,这可能是一起法官和申请执行人、被申请执行人精心策划的。”李成武说。
李成武当即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请求。第二天上午,银行刚刚上班,肥城法院的汪传杰、何向东就赶到银行,要求立即划款。李成武闻讯赶到银行,希望法院调查清楚后再划走不迟,“谁知,两名法官态度极其蛮横地对我说,‘划错了找肥城法院,还有国家赔偿呢’。这时候,恰逢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来送查封冻结手续,钱才没被划走”。李成武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6月10日,李成武把情况反映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事情引起了山东省高院的关注。李成武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建议:此案有重大诈骗嫌疑,先暂缓执行,泰安市中级法院立即通知了肥城法院。”
当天下午,李成武又带着律师赶到肥城法院提交执行异议书。李成武说:“肥城法院连门都不让进,理由是院长和所有的执行人员都不在,我们只好把异议书放在法院的门岗。”第二天,李成武又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肥城法院递交了执行异议书和申请复议的资料,这一切却石沉大海。李成武说,他只好选择了向聊城警方报案。
警方调查锁定不法分子与执行法官联系频繁
6月13日,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区分局审查后,准予立案并向银行送达了冻结手续。
然而,这些都无法阻止肥城法院的执行。6月12日,肥城法院又派来两个人,想再次划扣资金,没有成功。6月13日,聊城市公安局立案后,肥城法院再度派人赶到聊城,最终,肥城法院从他们和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起冻结的800万元中划走了260万元。聊城市公安局立案后,认为这是一种新型的犯罪形式,感觉案情重大,迅速成立了专案组进行调查。
调查很快有了眉目,公安局办案人员发现,周健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几次进出聊城踩点,在获知李成武将款打入鑫易通公司验资账户的前一天,周健就和肥城法院的执行人员赶到了聊城,并住在同一个宾馆,电话记录显示,这几天,周健和执行法官联系频繁。
然而,案子办得并不顺利。一位知情民警告诉记者,当警方第一次赶到肥城法院时,对方唱起了“空城计”,他们竟然找不到人。办案人员顶住了压力,很快抓获了周健。周健的落网使这个案子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据周健交代,他在当地有一些债务没钱还,找一家代办公司,让他们垫资,钱到账后,利用法院的强制执行手段,由法院马上查封划走。通过精心预谋和调查,他们将目标放在了聊城市,并最终选择了李成武开办的代办公司。
[page] 聊城市公安局一位干部告诉记者,案发后,公安局抓获了几个人,目前这个案子还有争议,有的人说是“抽逃注册资金”,有的人说是典型的“诈骗行为”,办案人员打算咨询一些专家。不过,他表示,这个案子很快就会报到检察院,期盼能速决。
公司未成立12份执行法律手续已备好
在山东省,“利用法院强制执行诈骗注资人”的案子不是孤案,此后,本报又陆续接到两起举报。同时,记者也通过查询相关资料,发现类似的案件在江苏、浙江也有发生。山东省莱芜市亓秀梅是一位会计,平常也帮别人代办公司注册业务。今年年初,她在帮人注册增资走账时,法院利用强制执行,划走了30万元。
她向记者反映:今年3月24日,莱芜市永信物资有限公司的侯某和武某找到她说,“公司急着用钱,要增资250万元,变更法人,增资增到武某名下,事成之后给你两万元的劳务费”。3月27日,亓秀梅分两笔将406830元存到永信物资有限公司的账户上。3月29日一早,莱芜市莱城区法院就冻结了这笔款。还是在莱芜市,煤矿下岗职工王元良从事的也是为公司代办注册、增资业务。
王元良反映:今年6月初,莱芜市东晨建材有限公司的闫立胜要他给其公司办理增加注册资金250万元的业务。2010年6月17日,双方签订了协议。6月18日14时30分,他将250万元分两次存入了莱芜市东晨建材有限公司开立的一个临时账户上。15时5分,闫立胜打来电话,获知此情况,16时30分,法院就来人查封冻结了这250万元增资款。
记者注意到,这两起案件都是莱芜市莱城区法院开发区法庭经办的。两人都向法院提交了执行异议申请书,但至今无人理会。
记者发现,6月8日,周健获悉李成武将注册资金打到验资账户的当天。肥城法院针对还未成立的鑫易通公司出具了6份《民事裁定书》和6份《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
记者仔细翻阅了肥城法院查封鑫易通公司所出示的手续,发现漏洞颇多:6份裁定书中,执行冻结300万元的民事裁定书(2010肥执字第585号)的被执行人是周健和新注册的鑫易通公司,鑫易通公司明显是后加上去的,裁定的内容却是“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鑫易通公司存款300万元整”,作出的依据竟然是(2010)肥民初字第229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一个还没有成立的公司什么时间进行了调解?又有什么资格参与调解?这份裁定的日期恰恰是法院冻结的这一天。执行员和书记员签的都是汪传杰。
而另外5份裁定的原告不是同一个人,被告却都是周健和鑫易通公司,被告都是6月8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要求都是“冻结被告银行存款”,法院都是6月8日作出的裁定,其中的审判员都只有一个人。
同时,6份《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都是冻结鑫易通公司的银行存款,累计780万元。不过落款的格式却不一样,还有划掉的痕迹。
“太诡异了,难道肥城法院都是神仙?算准了鑫易通公司注册验资开户的日期,提前知道了注资的时间,并在当天就聚齐了案件所有的当事人,审核了申请人的资料,制作了法律文书,院长签了字、盖了章,45分钟内‘飞’到百公里之外的聊城市。法官和申请执行人、被申请执行人之间到底有何种交易,我希望有关部门要好好查一查。”李成武说。
近日,记者屡次致电肥城法院院长李成涛,希望其就此案有个正面回应,但他至今不接电话;发去短信也无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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