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荣光当上云南交通安全宣传形象代言人
2010-12-16 09:12:35 作者 : 映君 来源 : 新华网云南频道15日上午,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与影视演员于荣光签定了为期3年的《协议书》,并向他颁发了聘书,这是自2007年以来,于荣光第二次受聘为云南交通安全宣传形象代言人。
据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总队长陈新钢介绍,聘请名人做道路交通安全形象大使,主要是为了加强交通宣传的和渗透力和影响力,提升公民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增强公民的文明交通意识,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签约仪式上,于荣光表示,自己将会在今后的时间里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大使的义务,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同时呼吁在场的人也加入到这个行列来。在担任形象代言人期间,他还将无偿为全省的交通安全拍摄公益广告及出席相关宣传活动。
他在接受记着的采访时说,今后还会做一些广告片的拍摄和电视台的宣传,将来也会和交警总队还有云南省公安厅的宣传处一起做更多的宣传工作,比如一些系列大型的节目。据悉,明年将会有一批以于荣光公众形象为代言的云南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及宣传片被陆续下发到全省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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