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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装备维修之初探

2010-12-20 10:41:36  来源 : 安徽检察官


    随着我国检察事业的不断推进、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政法经费保障体制的改革,中央用于改善政法装备的经费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先进设备也随之不断装备到基层检察院,检察机关过去那种只凭一支笔、一张纸的传统办案和办公模式逐渐被现代办案和办公模式所取代。这些新装备在基层检察院的配备,一方面极大地提高了基层检察院的办案和办公效率,同时也对检察机关公平、公正、廉洁、文明执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促进了检察机关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如何采购和管理检察装备,不能不引起检察机关负责设备引进和管理的行装部门高度重视。笔者作为基层检察院行装部门的一员,也在不断探索装备管理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并且在检察装备维修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下面就装备管理中的装备维修发表一管之见,供商榷。


    一、引发装备维修的原因


    1、装备设计和生产的原因。检察装备主要是根据检察机关办案和办公的需要,结合检察机关办案和办公的特点而设计和配备的。因此,除了配备一些政法部门的通用装备以外,还需要配备一些适应检察机关办案特点的专用装备(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就是其中的代表之作)。政法通用装备在采购时,绝大多数产品在招标的时候都是当时定型的、比较先进的产品,其中不少产品都经历了多次的更新换代。因此,产品在设计方面存在的缺陷比较少。但检察专用装备是根据检察机关办案或办公发展的需要而设计和生产的,有的装备从设计到投产时间很短,在装备的设计上,存在着考虑不周全,有天生不足的现象;在装备的生产上,存在着一个装备多个厂家生产,相互之间配合不到位,有质量不过关的现象。检察专用装备设计和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导致部分装备配备到基层检察院后,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出现问题,不能使用;且因装备招标工作是省财政部门直接负责,故基层检察院与装备经销商之间没有直接联系,易造成装备损坏后维修无门的现象。


    2、装备使用的原因。目前基层检察院人员编制短缺、人员年龄结构老化、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的现象普遍存在,相当一部分检察人员对高新技术不了解,计算机应用技术不熟练。虽然基层检察院也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效果仍不尽人意。如我院从2003年开始先后采取了“走出去、请进来、坐下来”的方式,多次对现有检察人员进行了高新技术和计算机应用技术的培训,但仍有相当一部分检察人员对计算机不会使用或只知皮毛。这就造成在检察装备的使用过程中,部分检察人员不按规定的程序操作和使用,或盲目使用,造成装备损坏。


    3、装备老化的原因。从2003年开始,中央每年都投入一定数额的政法补助经费,用于购置和改善政法装备,从开始配备到如今已经有8年之久,但计算机设备没有规定相应的报废期限,这势必造成基层检察院仍在使用第一批配备的装备,但任何一种产品,都有使用年限,过了使用年限,装备就自然老化,容易发生问题和损坏。


    4、装备使用环境的原因。现在检察机关配备的装备绝大多数为电子产品,而电子产品对使用环境的温度、湿度要求普遍较高,这就要求我们要投入大量经费用于改善装备的使用环境。但因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基层检察院的经费保障情况也各不相同,有的地方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状况较差,拿不出钱来用于改善装备的使用环境,因此造成装备的使用环境达不到电子产品的要求,从而缩短装备的使用寿命。


    二、检察装备维修现状


    1、警用车辆装备的维修。警用车辆是检察机关最先配备,且最为常用的一种装备,使用频率较高,容易发生故障。目前在车辆维修上,大多数基层检察院各行其是,都是由本院行装部门人员,对本地的车辆维修厂家进行综合考察后,报院领导同意,确定一至二个定点厂家,进行定点维修。对一些特殊车辆基本上采取上四S店维修的模式。


    2、电子产品装备的维修。电子产品装备包括照相机、摄像机、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对于这些产品的维修,各基层检察院采取的方法也各不相同。如我院在照相机、摄像机、打印机、复印机的维修上主要采取上定点维修点的方法采取维修。但由于保密工作的需要,计算机维修主要由单位技术部门负责,技术部门维修不了,我们便邀请当地维修部门人员上门,在技术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维修。


    3、检察专业装备的维修。从目前来看,检察专业装备的维修市场还没有形成,基本上以本单位的技术人员维修为主,如果技术人员处理不了的故障,通过省、市院等相关部门联系生产厂家或供应商上门维修。


    三、检察装备维修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近几年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在装备维修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县级区域内车辆维修厂家维修能力和技术不高,对车辆的故障点查找不准确,往往造成同一故障反复出现,多次维修,既增加了维修成本,也影响了车辆的使用效率。


    2、基层检察院内部技术力量薄弱。首先由于受编制影响,基层检察院技术部门人员偏少,既要承担检察业务方面的技术鉴定,又要做好全院的信息化工作,任务较重,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电子产品装备的检修任务。其次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而技术部门人员接受培训很少,对有些新的知识面掌握不多,也制约了对产品的维修。


    3、检察装备备件缺乏。现在检察装备大多数都是省级财政部门配备下发的,但在配备装备的同时,没有配备本应的备件,所以一部分装备在损坏后,因为没有零备件,从而影响了装备的检修,影响了装备的使用效率。


    4、保密规定制约了产品的维修。根据国家保密规定,涉密装备只能在本单位进行维修,但基层检察院技术部门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对一些装备没有维修能力,客观上要求只能送出去进行维修,这样两者之间就相互制肘,造成装备损坏后无法进行维修,从而影响了装备的使用效率。


    四、检察装备维修对策


    针对以上装备维修方面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只能采取建立新的维修格局、新的维修方式来予以解决。


    1、警用车辆采取以市级院为单位统一招标汽车维修定点厂家,进行车辆三级以上的保养和大型故障的维修,并对所有警用车辆建立维修档案,规定保养期限,适时进行相应的等级保障,延长警车的使用寿命。车辆维修费用由各基层检察院自行支付。对于车辆一般的故障仍按现行模式进行维修。


    2、对于电子产品装备成立省级维修中心或维修所。为了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省级以上检察机关应成立检察装备维修中心,中心可以隶属于技术部门,也可以隶属于行政装备部门。其职责就是负责对全省检察机关电子产品装备的维修,这样既可以解决因基层检察院技术部门人员少,没有时间、精力和能力维修装备的问题,同时也可以防止因产品维修而发生失泄密事件。


    3、建立装备零部件库。因受经费的影响,目前市级以下检察机关要建立相应的装备零部件库存条件还不具备,省级检察机关可以根据装备使用寿命的长短,适当少量库存一些装备易损零部件,以便于装备的维修,此笔费用省级检察机关可直接在中央下拨的装备购置费中扣除。


    4、加大对基层检察院技术部门人员的培训力度。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地,基层检察院没有专门的维修人员,缺乏对装备进行维修的能力。过去上级检察机关也组织过相应的技术培训,但从未进行过专门的检察装备检修能力的培训。上级检察机关应加大此类培训的力度,争取每个基层院都有一至二名电子产品装备方面的维修能手。


    含山县检察院:孙邦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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