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用催泪喷射器制服4名酒后滋事男子
2010-12-24 09:12:26 来源 : 燕赵都市报本报讯(通讯员郄世民 记者蔡艳荣) 12月22日晚,4名男青年在鹿泉市上庄镇一家饭店酒后寻衅滋事,将饭店桌椅、餐具等物品砸毁后又将过路群众打伤,气焰十分嚣张。闻讯赶来的鹿泉市公安局上庄派出所民警利用单警装备——催泪喷射器将这4人制服。12月23日,鹿泉警方以涉嫌扰乱社会秩序和故意伤害罪将4人刑事拘留。
12月22日晚7时左右,鹿泉市公安局上庄派出所3名值班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几名过路群众慌慌张张地向巡逻民警跑来,气喘吁吁地说:“你们快去看看吧,4个年轻人喝多了,在市场边上一个饭店乱打乱砸。”值班民警一听立即和2名巡防队员向现场奔跑过去。在上庄村集贸市场旁边一个小饭店,有4名男青年喝得脸红脖子粗,浑身酒气,其中3人正在饭店里乱砸乱打,另一人在饭店门口向公路上扔空酒瓶并大声辱骂过路群众,吓的过路群众都惊慌躲闪。民警上前制止,4男青年不但不听民警劝告,反而变本加厉,借着酒劲大声辱骂、推搡和围攻民警。在此情况下,为了避免伤害无辜的过路群众,尽快制止这群气焰嚣张的狂徒,民警果断动用单警装备——— 催泪喷射器(里面是辣椒水),对4人喷射,迅速制服他们并带回派出所。
经讯问得知,4男青年都是邯郸一个村的老乡,都姓王,最大的27岁,最小的23岁,现在上庄村一个工地打工。当天他们在一起喝酒,其间嫌邻桌吃饭的人说话声音大,便借着酒劲把人打伤,随后又开始砸毁饭店、桌椅等物品。次日凌晨,4人酒醒后知道酿成了大错后悔不已。
12月23日,鹿泉警方以涉嫌扰乱社会秩序和故意伤害罪,将这4名男青年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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