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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评选

全国“扫黄打非”办披露年度10大案件

2011-01-07 10:39:01  作者 : 花楹  来源 : 人民公安报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日前公布了2010年“扫黄打非”10大案件。


  河北衡水“3·27”非法出版期刊案


  2010年2月8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3·27”非法出版期刊案主犯张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经查,2008年3月,张某等人合伙在衡水市开办一家网站,假冒正规期刊名义面向全国进行约稿、组稿,要求作者将所谓“版面费”汇入指定银行账户,随即把稿件交印刷厂排版、印刷,然后将伪造期刊寄送作者。张某等人非法印制期刊共计2500余册,受骗群众达1100余人。


  江苏无锡“12·2”手机网站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0年2月11日,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12·2”手机网站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主犯陈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


  经查,2009年4月,在校大学生陈某以营利为目的,让潘某帮助租用境外服务器空间,开办手机淫秽网站。陈某利用该网站上传淫秽图片570张,提供链接淫秽视频1389个。


  湖北荆州“8·24”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


  2010年5月31日,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分别以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8·24”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主犯郑某等6年至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至1万元。


  经查,以郑某为首的重庆访问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彩蓝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签订协议进行“业务合作”,招募“女主播”进行一对一收费聊天,在网络视频上多次组织淫秽表演活动从中牟利。截至警方查获时,已吸引570余万人注册会员,非法吸金1493万余元。


  山东梁山“9·19”盗版教辅图书案


  2010年7月19日,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以侵犯着作权罪分别判处“9·19”盗版教辅图书案主犯刘某等4人4年至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至2万元。


  经查,自2009年4月以来,徐某伙同刘某等人,集资100余万元,委托梁山县新大陆印刷公司和华天印刷厂盗版印刷济南出版社等出版单位的图书10万余册,以两折左右的价格销往全国各地。


  黑龙江哈尔滨“3·7”特大销售非法出版物案


  2010年8月13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3·7”特大销售非法出版物案主犯张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09年3月7日,黑龙江省“扫黄打非”办组织多部门联合行动,破获一起特大销售非法出版物案,现场查缴盗版和非法出版物1086种18万余册,抓获张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


  贵州贵阳“4·1”批销淫秽音像制品案


  2010年8月30日,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和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4·1”批销淫秽音像制品案主犯刘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万元。


[page]  2010年4月1日,贵州省一举查获销售淫秽、盗版音像制品地下窝点3个,收缴淫秽、盗版音像制品30余万张,并先后抓获刘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


  四川成都“8·19”批销淫秽盗版光盘案


  2010年11月12日,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以侵犯着作权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8·19”批销淫秽盗版光盘案主犯马某等6名涉案嫌疑人5年6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2万至11万元。


  2009年8月19日,四川省“扫黄打非”办组织有关部门捣毁批销非法音像制品地下窝点6个,查获非法音像制品51万余张,其中淫秽色情光盘4000余张,抓获涉案人员4名。


  河南新乡“9·3”非法印刷盗版图书案


  2010年11月19日,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9·3”非法印刷盗版图书案主犯侯某等3人有期徒刑13年至10年,并处罚金30万元至10万元。


  经查,2007年3月,侯某租赁院子开办印刷厂,伙同姜某等人,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达3年半。


  新疆“1·1”特大制售非法出版物案


  近日,新疆“1·1”特大制售非法出版物案涉及新疆方面已有9名犯罪嫌疑人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6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甘肃方面李某等3人也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8年至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至1万元。


  2010年1月以来,新疆公安部门先后根据线索查获在甘肃印制、通过乌鲁木齐市发往全疆的非法出版物180余种15万余册,抓获从事非法出版物制售活动的涉案嫌疑人89名。同时,还在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广河县马某的住所及其制贩窝点,查获非法出版物14种2万册,以及2台胶印机等作案工具。


  河南新乡“9·14”非法印刷盗版图书案


  2010年12月27日,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贾某等6名 “9·14”非法印刷盗版图书案主要涉案人员14年6个月至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00万至210万元。


  2010年9月14日,河南省“扫黄打非”办在该市牧野区王村镇大里村成功端掉一长期从事盗印活动的非法印刷厂,查获盗版图书胶片4万张以及大量生产、销售、财务等单据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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