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规范交通警察对机动车处罚行为
2011-01-24 09:45:42 作者 : 映君 来源 : 东北网“警察执勤时,应公开公正,文明执法,以教育和规范为主,罚款次之,避免单纯的以罚代教。”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哈尔滨鸿盛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国海建议规范交通警察对机动车处罚。
随着我省交通路网的迅速发展,人们因公因私驾车出行已是平常之事。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交通部门对机动车的行驶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处罚标准。但目前在管理上仍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高速公路现存在某些路段缺少明确、明显和规范的警示标志,使机动车驾驶员无章可循,在不知不觉中落入违章陷阱;第二,哈尔滨市文昌桥上桥入口处限行标志不明显,造成大量机动车违规而被处罚。
作为交通秩序的维护者和执法者,交通警察对违规行驶的车辆进行处罚,其目的是达到对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和警示,提高其遵章驾驶的意识。但有些交警在执行交通监管的时候,不是公开、明显的疏导交通,而是躲在非警用车辆中对违规车辆进行偷拍和有意制造“陷阱”,之后堂而皇之的罚款,给人们的印象就是为了罚款而罚款,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林国海对交管部门提出建议,在主要路段给出明显标识,方便司机识别,避免违规;警察执勤时,公开公正,文明执法,以教育和规范为主,罚款次之,避免单纯的以罚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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