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运安保有奖举报特别奖励办法昨起实施
2011-03-23 09:14:39 作者 : 木铎 来源 : 广东省公安厅记者3月21日从深圳市公安局获悉,警方大运安保有奖举报特别奖励办法即日实施,治安、消防、交通实现隐患举报同一平台,市民可通过电话、信件、邮件等多种方式实行举报。
从现在起至8月31日,警方在原有的违法犯罪有奖举报奖励细则基础上,将公安机关管辖的涉及大运安全的治安、消防、交通等安全隐患线索全部纳入了有奖举报奖励范围,实行特别奖励办法,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之中,为大运会举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力确保大运会安全。
举报危爆物品或剧毒物品线索的,按以下标准奖励:举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爆物品或剧毒物品线索的,每行政拘留1人奖励500元;举报携带危爆物品或剧毒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公共场所、邮寄危爆物品或剧毒物品、在托运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危爆物品或剧毒物品线索的,查证属实每宗奖励500元;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线索的,每行政拘留1人奖励500元;举报非法制造、销售仿真枪和管制刀具线索的,每行政拘留1人奖励500元。
举报下列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和存在火灾隐患线索的,经查证属实每宗奖励1000元:涉及大运会的场馆、宾馆酒店、商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密集场所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安全检查合格的;涉及大运会的场馆、宾馆酒店、商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密集场所消防设施瘫痪、停用的;涉及大运会的宾馆酒店、商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疏散通道堵塞和安全出口上锁的;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明火作业及使用冷烟花的;易燃易爆场所违反规定与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
举报下列交通安全隐患线索的,经查证属实按以下标准奖励:举报车辆超载线索的,单辆车辆奖励500元;举报超载的车辆属于同一单位或同一使用单位的,最高奖励累计不超过2000元;举报摩托车、电单车非法营运线索的,每宗奖励200元;举报使用拼装、报废或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从事载客营运线索的,每辆车奖励500元;举报擅自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或者不按照指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行驶,以及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擅自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线索的,每宗奖励1000元;举报其他交通安全隐患线索的,根据其情节、性质的严重性及公共安全的危险性给予200-500元奖励。
举报其他属于公安机关职责管理范围内的安全隐患线索的,经查证属实,酌情奖励100-500元。
为保证此次有奖举报特别奖励办法的顺利推进,深圳市公安局专门制定了《深圳市公安局大运安保有奖举报特别奖励办法》,该办法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实施。
市民群众可以采取公开或匿名的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渠道包括:
电话举报——拨打24小时举报电话0755-22222110进行举报;
传真举报——将举报材料传真至84465145进行举报;
短信举报——向市公安局短信举报平台0755110发送举报信息;
互联网举报——登陆深圳市公安局网站www.szga.gov.cn进行举报;
信件举报——将举报信件寄送至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8号深圳市公安局违法犯罪有奖举报中心(邮编518008),或通过市公安局举报中心制作的“110举报信箱”,免费邮寄举报信件;
来访举报——举报人要求当面举报线索的,市公安局违法犯罪有奖举报中心将及时受理。
违法犯罪有奖举报一年多
发放奖金逾800万
记者3月21日获悉,深圳市警方开展违法犯罪有奖举报工作一年多来,市公安局举报中心共接群众举报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不含短信举报)近35000条,其中有效线索7000余条,累计发放奖金逾8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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