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法院重视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2011-03-24 10:07:15 作者 : 木铎 来源 : 光明网云南省龙陵县人民法院在保山市中级法院法警支队的指导下,在院党组领导的重视下,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院工作的大局,把服务审判作为司法警察工作的中心任务,严肃执法,热情服务,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为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队伍政治思想工作建设,强化干警职能。在指导思想上,明确了司法警察的应有地位和作用。近年来法院领导对法警工作有了高度的认识,因而在宏观指导和决策上就自觉地形成了法警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共识,搭建了一个有利于法警队伍建设的高标准平台;在具体措施上,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建队强警机制;在加强法警的政治素质上,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法警的头脑,努力强化法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从意识,做到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服从于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于法院审判工作。通过抓好干警的政治思想建设,达到“政治坚定、意志刚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能,努力提高审判保障水平。牢固树立职责意识、为民意识、服从意识。教育干警要爱岗敬业、勇挑重担,正确引导干警增强对司法警察职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不断增强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院党组清醒地认识到法警工作是全院重要工作之一,绝不能出问题,因此始终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对法警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力度,及时研究解决法警队伍建设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充分做好物资装备工作。院领导高度重视法警装备建设,坚持规范用警、科技强警,先后为法警大队添置了专用警车、微机,配备了办公设备、金属探测仪、电警棍、防刺服、头盔、警用软棍、手铐,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提供了有力保障,逐步改变了装备“落后”状况。
健全管理制度,坚持司法警察工作管理制度化,先后制定实行了学习、派警、调警、值庭、看守、押解、安全保卫等工作制度,使法警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一年来法警大队做到了各类安全事故“零发生”,圆满完成了押解、值庭、看管、安全保卫、配合执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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