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随手拍”交通违法可彩信举报
2011-03-25 09:19:42 作者 : 木铎 来源 : 广东省公安厅10650222002222!从今往后,深圳市民可以将这个固定号码存入您的手机通讯录中,以便在路遇交通违法行为时及时进行彩信举报。3月23日,深圳市交警局召开“市民彩信举报交通违法”新闻通气会,并即时开始受理来自市民的彩信举报交通违法。目前,全年150万元的举报奖金已经获批,但凡是针对部分严重违法行为以及交通逃逸的重大举报,一经查实查处的,当事人可获得100元至2万元不等的举报奖金。
彩信举报3天内有效
经市交警局与中国移动广东分公司深圳公司联系,目前已开通了“10650222002222”这个端口固定受理市民的彩信举报。市民只要将所拍摄的图片发送至该端口即可完成举报。
对于彩信举报交通违法的格式要求,交警部门也做了相关解释:1.彩信图片反映的必须是真实、客观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2.彩信图片应当能够反映得出违法行为的事实,违法时间和地点用文字加以辅助说明;3.彩信图片应当能够反映出违法机动车的外观、颜色、机动车牌号;4.彩信图片拍摄后要及时传送,超过3天的,由于失去时效性,交警将不受理。
收到彩信举报后,市交警局机动大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受理中心”,将即时回发短信给举报人确认收到,并有专人逐个审核市民上传的彩信图片,作为举报线索进行受理,不直接作为处罚依据。其中,符合违法行为证据要求的,将传唤违法行为人或者是车主来接受调查,查证属实后依法进行处罚;如果彩信图片未达到格式要求,不能证实违法行为的,将被纳入信息库备存;如果市民拍摄到的照片系符合奖励条件的严重违法行为或涉及交通事故逃逸案件,该彩信照片将交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交警大队进行调查核实。
广大市民需要注意的是,违停、闯红灯等交通违法并不在“随手拍”举报范围之列。
普通违法举报2日内可收到反馈短信
交警部门表示,对于经市民彩信举报查实查处的普通交通违法,交警一般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及时向举报人发送反馈受理后的初步审核意见;如果彩信图片未达到格式要求,将默认不予发送反馈短信;如果举报线索涉及严重违法行为或肇事逃逸,涉及调查核实周期问题,反馈短信发送时限将适当延长。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市民手机的移动网络运营商是移动、联通还是电信,都能正常向“举报端口”发送举报彩信。但反馈短信方面,由于受目前的技术限制,仅移动客户能够接收反馈短信。对此,交警部门将采取其他方式联系当事人。
举报人收到《奖励通知书》30日内领奖
据介绍,初步认定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承办民警将在交通违法事实认定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进行奖励审批。整个审批程序时限一般是一个月。
市民“随手拍”彩信举报交通违法的奖励制度,将参照市交警局此前发布的“市民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办法”,即一般违法行为的无奖励举报制度,严重违法行为及举报交通肇事逃逸实行有奖举报制度。交警部门表示,我市举报交通违法奖金已获批,全年奖金额度为150万元,如果市民举报踊跃,奖金总额上不封顶。
为了杜绝图片修改情况的发生,交警建立了严密的审核工作制度,有专门的软件对上传的彩信图片进行逐张审核,不但审核具体内容有否修改,还要审核该张照片的拍摄内容是否满足作为证据材料证明违法的要求。对于恶意修改图片、意图诬陷他人者,将按照“伪造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进行立案调查。情节严重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
此外,每一张彩信举报图片都将与违法信息库中储存的其他违法图片进行比对。根据规定,单车4小时内的同一交通违法行为只能处理一次,以此杜绝出现一宗交通违法多次被举报的现象。
●有奖励举报范围
1、假套牌、无牌车上路行驶;
2、报废车上路行驶;
3、制造、销售假套牌汽车;
4、故意变造、遮挡车辆牌号;
5、非法改装、加装车灯或者其他非法装置;
6、针对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重奖举报;
7、其他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举报。
●无奖励举报范围
1、在禁行时间占用公交车道行驶;
2、在公交车站违停,影响公交车进出站的;
3、公交车不在站台宽度对应划定的黄虚线停车区域停车上下客的;
4、公交车不按次序排队进站,斜插、爬头上下客影响相邻车道车辆行驶的;
5、进入导向车道,不按指示方向行驶的;
6、压实线行驶的(包括白色实线、黄色实线等);
7、遇到前方拥堵车辆排队等候时变更车道或占用其他车道行驶、插队、爬头的;
8、占用对向车道超车、爬头的;
9、压导流线行驶的;
10、不按规定掉头的;
11、一次性变更2条及2条以上车道的;
12、变更车道、转弯时不打转向灯的;
13、不按规定车型分道行驶的;
14、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
15、高速公路拥堵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16、在道路上逆向行驶。
交警部门更正“随手拍”举报渠道:
彩信举报+现场受理
3月23日,市交警局对外更正:市民“随手拍”曝光交通违法的方式,目前仅为现场举报受理中心(市交警局机动大队内)和彩信举报平台,市交警局主页上的“曝光台”并不作为举报受理渠道。
交警部门表示,由于此前的口误导致媒体错将市交警局主页“曝光台”,登成“随手拍”举报渠道之一,故特此做出更正。
交警部门透露,往后还将陆续开通其他运营公司的彩信端口,并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上开启图片、视频上传举报功能进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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