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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护学岗”助翼“护卫天使行动”

2011-03-26 08:47:04  作者 : 木铎  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近日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设立“护学岗”,加强对接送学生、儿童车辆和行人的交通指挥、疏导,真正把开展“护卫天使行动”工作作为创新交通管理措施、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辖区学校和幼儿园实际,对位于主次干道路边、交通流量大、接送学生车辆较多、容易造成交通拥堵的中小学山东“护学岗”助翼“护卫天使行动”校和幼儿园,设立固定的 “护学岗”,落实在上、下学等重点时段和路段派驻执勤民警和协管员进行护学的措施,加强对接送学生、儿童车辆和行人的交通指挥、疏导。为充分发挥女民警的特殊优势和亲和力,山东公安交警部门将在有条件的城市积极组建女警队和女警 “护学岗”。山东公安交警部门将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校车数量、安全状况、运行路线、驾驶人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梳理,对接送学生、幼儿校车及驾驶人实行 “一车一档”管理。坚决杜绝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统一、规范校车外观标识涂装、校车标牌的设置和校车停靠站点标志标线的设置。对发现的校车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将抄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追究车主和负有管理责任单位的交通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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