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单位: 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 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jiangbei
历届评选

守护城市的雄鹰—警用直升机发展历程

2011-05-03 14:58:29  作者 : 木铎  来源 : 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


  100多年前,直升机诞生时,它那怪异的外观着实难以惹人注意。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在军事上的应用,直升机以其自身——垂直起降、空中悬停、前后左右自由移动、贴地超低空飞行、起降场地要求不高——的特点,逐渐引起世人的瞩目。如今,直升机已经广泛的应用在运输、巡逻、旅游、救护等多个领域。其中,经过数十年的发展,警用直升机已经成为各国警务装备中不可缺少的部分。面对日益高科技化、智能化的犯罪,警用直升机打破了时空的界限,搭建起一个安全有效的执法平台。据估计,一架警用直升机的实战功能和威慑力相当于150名警力和50辆警车的效率。警用直升机可以覆盖 46500 平方米范围,是警车的 20 倍;警用直升机到达事故地点一般只需 2.5 分钟,而警车需要 5-12 分钟。警用直升机不仅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抵达现场,以其强大的空中的威慑能力及时遏止犯罪行为的进一步发生;而且其所携带的先进的机载设备可以配合地面指挥将实施最有效、最安全的地面警力部署;远红外监视系统使警方可以清晰观察和控制隐匿犯罪嫌疑人的动向,最大程度的保护警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只要气候条件允许,直升机每天都可以在城市上空巡逻、待命。加装特殊机载设备的警务直升机,还可空投消防器材灭火,在大型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爆炸等)执行地面人员的搜查和紧急疏散等工作。警务直升机也是西方发达国家防御和抗击大型(自然和人为等)灾害的重要工具。


  实践已经很好的证明了,警用直升机就如翱翔在天空的雄鹰,日夜守护着城市、生活的安宁。

 

  [page]他山之石:国际警用直升机应用


  要谈论中国警用直升机发展,国际警用直升机的发展应用是绕不开的章节。


  世界上,美国首次将直升机应用于警察执法。1946年,警用直升机首次在美国取得了准航证。1947年,纽约警察局开始使用直升机从事治安巡逻任务。1949年,加州警察局用两架贝尔-47直升机进行了森林灭火。20世纪60年代,美国联邦政府为第一架警用直升机巡逻项目“空中骑士”进行评估,结果表明:装备直升机的办案小组,其重案犯逮捕率是仅装备警车小组的6倍;警用直升机的空中优势使其监视范围通常能达到地面警察的15倍;其街道巡逻速度通常是地面警察的10倍。调查还表明,直升机巡逻过的区域犯罪率下降一半,其中包括一些重大犯罪,如抢劫、盗窃和汽车偷盗。其他城市的直升机巡逻项目评估结果再次证实了直升机巡逻的价值。不仅地面警力一致赞成推广强有力的空中执法方案,市民也普遍认为警用直升机是警察执法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1954年,法国在维持城市治安中也开始使用直升机;1956年,英国警察局使用“大枫树”直升机从空中向地面进行了电视节目的转播,他们还在直升机上安装了救生起重机和担架,计划用来执行紧急疏散任务。与此同时,伦敦警察局也进行了贝尔-47、希勒-12等直升机的应用试验。直升机的广泛使用是从1967年开始的,当时,伦敦警察局租用了贝尔-47和勃兰特利B-2直升机用于道路交通巡逻,这两架直升机均由民航飞行员驾驶。因租金过高,使用直升机巡逻的计划曾一度被取消。1972年,伦敦警察局恢复了直升机巡逻工作,这些直升机有的是从军队借用的,有的是租用民用的。紧接着,伦敦警察局组建了自己的空中支援分队,装备了3架贝尔-222直升机,伦敦警察局因此成为英国首家拥有航空队的警察机构。英国的警用直升机全喷成深蓝色加黄色,其目的是让其他飞机能看见它。英国的警察空中支援系统可以说是世界上非常先进的,全英共建有27个警用航空基地、45架警用直升机。


  20世纪80年代,随着直升机技术的发展和警务活动的需要,警用直升机得到了迅速发展。到1980年,美国各州的警察机构都配备了直升机,全美警用直升机总数已达150多架。在美国南部,一个不大的坦柏市就配备了3架警用直升机和6名飞行员,每天要进行7~15小时的空中巡逻。仅有5600人的小城市卢明顿,只有55名警察,但也配备了一架警用直升机。警务航空队在世界许多地区,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已成为警务装备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在这一时期,日本各地警察机构纷纷建立了自己的航空队。以长野县警察局为例,该县警察航空队成立于1980年,当时仅13名队员,2架飞机,一架是欧直AS365N,一架是贝尔3200L3。航空队自组建以来,在长野县西部地震、日航飞机坠机事件、长野冬季奥运会保安、维持县内治安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1987年,英国内政部对警用直升机的型号和性能进行了鉴定,BO-105以绝对优势受到警察部门的一致推崇。在一年之内,BO-105就成为英国警务空中支援的主要机种。那时,所有直升机飞行员、技术服务人员和维修人员都由民用航空公司提供,他们都经过专门的训练,并根据警区的具体情况,掌握一些特别技能。飞行员多数在部队服过役,有昼夜低空飞行的经验。为了节约经费,英国许多地方警察局都选择了组建空中联合支援队。1998年,首架EC135开始服役,紧接着,BK-117和MD-902也先后投入使用。


  塞浦路斯于1990年8月成立了空中警察特勤队,成立之初只有一架直升机和一架涡轮螺旋桨飞机,现在,该特勤队装备有两架贝尔412直升机和两架BN-2T螺旋桨飞机,共有各类工作人员42名。2004年5月,德国联邦边防警察开始在所属的EC135和EC155警用直升机上装备Hel las障碍告警系统,以增强在执行困难任务情况下的安全。Hel las是英“直升机激光雷达”的缩写,该系统可使用激光束扫描周围环境,甚至能探测到远处的细电线。当系统探测到飞行航路上的危险物后,会以光学和声音信号通知驾驶员,使驾驶员能及时采取规避行动。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球警用直升机约有4000多架,其中,美国就有2000多架(相当于每百万人口拥有7架直升机)。警用直升机广泛用于空中巡逻、毒品拦截、火险扑救、医疗救助、交通管理等任务,涉及了执法的各个领域,极大地提高了执法效率。

  [page]中国警用直升机风云十八年


  与国外警用直升机的历史相比,中国警用直升机的历程并不久远,从1993年,武汉市公安局试飞我国第一架警用直升机成功到如今,才短短的十八年时间。然而,在这不长的时间里,中国警用直升机的发展却十分迅猛。据统计,截止到2009年全国共有13个警务航空队,装备警用直升机近30架。警用航空器作为公安机关的新生力量,与其他警种共同担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顺利完成了60周年国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大型活动的安保、交通指挥等任务。


  继武汉市公安局将直升机用于执法后,广东、郑州等地公安机关相继购置直升机,开始了直升机在警务实战中的探索之旅。为警用直升机的初期发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出现了诸多问题:直升机型号多样;航空队隶属关系多样;警航管理模式多样;航空队行政级别多样……其中最制约警用航空发展的问题是警用直升机的合法性问题。


  为进一步促进我国警用航空的发展建设,并按照安全、健康、有序的方向稳步发展壮大,以实现警用航空现代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目标。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警航的建设与发展,2001年4月28日,由公安部原副部长田期玉主持召开了中国警用航空发展战略研讨会,从此中国警用航空发展迈出了从无序到有序发展的第一步。2002年1月,公安部在广州组织召开了警用直升机工作会议,主要研究了警用直升机统一颜色、机徽、标识、编号、外观图案等问题。当年4月,时任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在《警用直升机工作情况报告》上批示:公安机关急需直升机进行警务活动,直升机的管理急需规范化。经过一年时间的调研,2003年3月,公安部向国务院、中央军委递交了《关于明确警用直升机属性和确立警用直升机管理体制的请示》。公安部装财局副局长、后兼任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主任的陶军生是这份文件的起草人。同年8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警用直升机属性及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函》,明确了警用直升机是国家航空器,公安部作为一级航空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并统一领导全国警用航空的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


  2004年1月,公安部党委作出决定,在公安部成立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随之,在全国公安民警大练兵汇报演练中,由广东、郑州等警务航空队有关机型组成的直升机的方队,接受了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的检阅,也向世人展示了中国警航的风采。


  2005年4月,中国警航作为继军航、民航、航空体育、航空制造业之后的第五大航空管理部门,正式加入了国家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公安部副部长刘德被批准为公安部第一任国家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委员。2005年9月,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十一五”期间警用航空发展建设的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中国警航建设发展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总体思路以及未来达到的建设目标,从建章立制、人才培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均有明确的方针和具体措施。2006年4月,公安部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全国警用航空工作会议。11月,公安部警航办在南京召开全国警务航空队正规化建设经验交流会,公安部装财局副局长,警航办主任陶军生就扎实推进全国警用航空发展建设等问题做了重要讲话。这一系列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公安机关一个新警种的诞生,标志着警用航空器正式列入人民警察装备序列,标志着我国公安机关警务活动范围已由地面走向空地结合,标志着我国警用航空开始了正规有序的建设时期。


  2007年,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邀请空军、陆航及民航部分具有编写航空法规工作经验的同志,围绕如何建构警用航空法规体系、如何设计警用航空法规体系内容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出台了《警用航空法规体系建设基本意见》。根据意见,未来的警用航空法规体系共分为三层次、四十一部。第一层次为全国人大制定关于警用航空的法律,第二层次是国务院相关法规,第三层次为警用航空专业规章,初步拟定需要制定的规章共五个方面、三十九部。第三层次是当前警用航空法规建设的重点,也是整个法规体系的基础。目前,颁布施行的已有12部,其中包括公安部、总参谋部联合颁发的《警航飞行暂行保障规定》,公安部下发的《警用航空器使用管理办法》、《警航派遣使用规定》、《警用航空飞行员训练大纲》、《警航队伍建设导则》等。


  2008年由公安部警航办聘请军航、民航专家对各航空队申报会员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了统一答卷考试和现场指挥评定,经考评合格由警航办颁发了第一批与警用航空器相关的资格证书。18年来,中国警用航空在追捕罪犯、巡逻搜索、运送警力、缉私禁毒、反恐防暴、交通疏导等任务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广东省警务航空队配合地面警力,端掉印制假币窝点,紧急运送领导到达重大交通事故现场;南京市警务航空队保障“十运会”警戒任务;三门峡市警务航空队配合地面警力追捕逃犯;郑州市警务航空队在抢险救灾和日常警戒巡逻中,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北京警务飞行队在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共出动警力1000余人次,飞行55架次,累计飞行时间长达93个多小时,圆满完成了奥运炬传递保卫及图像传输、开闭幕式国家体育场备勤、公路自行车赛及铁人三项等赛事的巡逻监控,以及奥运专用道巡逻警戒任务……


  与此同时,中国警用航空也积极承担社会救援任务:武汉市公安局警务飞行队在1998年执行抗洪抢险救灾任务中,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抗洪救灾先进单位”;郑州警务航空队多次参加黄河决堤抢险;南京警务航空队执行山火监控、峭壁救援;广东警务航空队执行水情监测、紧急运送病人。特别是2006年,广东警务航空队在抗击“碧利斯”台风灾害中,救出57人,空投物资30吨,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警用航空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我国公安机关对警用航空器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警用航空器涉及和应用的范围也会越来越广。正如公安部警航办主任陶军生所说:发展警航,是公安机关执行警务活动范围由地面向空中方向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为警用航空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目前,内蒙古、浙江、山东、广西、宁夏和鄂尔多斯等地公安机关也正在积极筹建警务航空队。可以预见,今后几年,我国警用直升机的规模数量将有一个大的增长,实战能力将有一个质的飞跃!随着我国警用航空的不断发展壮大,警航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保障安全、服务人民的各项警务工作中,必然会大显身手。



  新闻稿件欢迎直接联系:QQ 34004818 微信公众号:cpsjyzb

我要评论

表情 验证码 评论

0 条评论

  • 还没有人评论过,赶快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