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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启动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

2011-06-10 09:06:37  作者 : 木铎  来源 : 北京市公安局


  近五年来,市公安局紧密结合打击破案、治安整治、人口管理、巡逻防控等工作,将警务信息与社会信息相结合,大力推进信息化手段应用,不断提高信息科技追逃水平,延伸打击触角,严密追逃网络,共抓获在逃人员3.3万余名,其中抓获外省市在京在逃人员2.1万余名,有力的维护了首都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从2011年5月26日至2012年6月,在全国范围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国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此次“清网行动”,要实现“一降、二升、三提高”的目标:行动前网上在逃人员总量力争下降50%左右;历年网上在逃人员、命案在逃人员的抓捕率明显上升;网上在逃人员信息质量、网上追逃工作规范化水平、全警追逃破案能力大幅提高,进而带动基层基础工作、队伍建设的全面加强。


  为组织开展好我市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局督察、刑侦等26个部门和各分县局为成员单位。各分县局均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结合辖区实际开展数据清理和缉捕工作。


  针对全局已经梳理出的网上在逃人员,按照四个阶段开展工作:一是清理推进阶段(2011年6月至8月),全面核实数据,排查摸底,大力推进“清网行动”;二是重点攻坚阶段(2011年9月至12月),针对重点负案在逃犯罪嫌疑人加大督捕力度,组织开展专项与集中缉捕行动。三是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月至3月),围绕重大政治活动、节假日安保强化追逃态势,多策并举扩大追逃战果;四是全力冲刺阶段(2012年4月至6月),坚决打赢“清网行动”专项战役,完成既定目标。各部门、各分县局将按照职责任务,围绕不同阶段工作重点,落实相关工作。


  在专项行动中各警种、各单位将结合实际,对本单位网上在逃人员数据进行清理,排查梳理线索,逐一建档,并将每个网上在逃人员的抓捕责任具体到人,逐人督办,全程督查。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科技信息手段,运用公安业务管理系统基础数据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批量对比,将业务系统与在逃系统对接实现实时比对,利用各种工作信息扩大发现在逃人员藏匿线索,在打击时空上延伸追逃触角。还将组织专业抓捕小组,对重点在逃人员进行挂帐督办,逐一开展专项缉捕行动。同时,充分利用协作机制,组织力量到在逃人员流出地开展追逃工作。此次专项行动,市局、分县局督查部门将开展两级督导,检查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加强对重点在逃人员抓捕工作的跟踪督办,对违反工作规定的行为进行倒查并追究相关责任。通过打“合成战、科技战、信息战”,营造全民追逃的氛围,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目标。


  为充分发动群众,弘扬社会正气,市局决定在此次“清网行动”专项工作期间向全社会征集在逃犯罪嫌疑人线索,设立举报电话:“110” 追逃专席、举报邮箱bjqwxdjb@bjgaj.gov.cn,建立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奖励标准如下:


  1、举报涉嫌命案、涉爆、涉枪、涉毒、涉黑、涉拐、涉假、严重暴力犯罪、严重经济犯罪、疑难信访案件等民愤大、危害严重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线索,一经查实抓获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00元;


  2、举报重大刑事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的线索,一经查实抓获,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0元;


  3、举报一般刑事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的线索,一经查实抓获,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


  同时我局还将印制《致负案在逃人员家属公开信》,积极敦促在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投案自首,依据法律从宽进行处理。并将会同法院、检察院共同发布公告,敦促在逃人员自首,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自5月26日“清网行动”开展以来,市公安局已抓获各类网上负案在逃犯罪嫌疑人192名,敦促21名自首,取得了战役的开门红。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世界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以争创一流的工作要求,以此次全国追逃“清网行动”为切入点,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标准,全面提升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全力保证首都政治稳定、人民生活祥和的社会环境,为迎接建党90周年和党的十八大的顺利召开做出积极的贡献。


  典型案例1:


  2011年5月13日在丰台区新发地市场发生一起伤害致死案件,事主常某与人发生纠纷后被殴打致死。案发后,丰台公安分局立即开展工作,并于2011年5月20日将犯罪嫌疑人张某(男,41岁,黑龙江省人)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认另一名同案犯罪嫌疑人为李某(男,40岁,黑龙江省人),后丰台公安分局将李某上网追逃。


  丰台公安分局侦查员发挥不怕吃苦,艰苦奋战的精神,对犯罪嫌疑人李某的所有关系人,进行逐一访问,采用感化、劝导、说服等手段,力求从中发现抓捕线索。经过大量工作,最终犯罪嫌疑人李某于2011年6月2日到丰台分局刑侦支队投案。


  典型案例2:


  2011年2月24日,东城区交道口派出所管界内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犯罪嫌疑人董某伙同黄某等7人到一网吧找王某寻仇,因未找到王某,遂无故对王某朋友刘某进行殴打。2011年3月2日,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某身体所受损伤属轻伤。案发后董某逃匿。5月13日,东城公安分局将犯罪嫌疑人董某上网追逃。期间,刑侦支队侦查员数次到董某家中向其父讲明利害关系,让其父劝董某自首,在法律宣传和政策说明下,其父表示愿意配合公安机关工作,让其到公安机关自首。5月31日,董某在其父的陪同下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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