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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评选

中部五省第二届暨湘粤桂渝黔警务合作联席会议成功召开

2011-06-13 08:41:53  作者 : 木铎  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6月8日,中部五省第二届暨湘粤桂渝黔警务合作联席会议在长沙隆重召开。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湖南省分别于去年12月与湖北、安徽、河南、江西等省签订了中部五省警务合作协议,于今年5月与广东、广西、贵州、四川、云南、福建、海南等省区签订了泛珠三角警务合作协议。根据中部五省首届警务合作联席会议提名表决,湖南省为中部五省第二届警务合作联席会议轮值省,经与相关兄弟省市区公安厅局商议,按照“5+X”区域警务合作模式,牵头邀请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与湖南相邻的广东、广西、贵州、重庆等8省区市公安厅局,在长沙举办中部五省第二届暨湘粤桂渝黔警务合作联席会议。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广东、广西、贵州、重庆等省区市公安厅局主要领导、分管厅领导、警务合作办主任、联络员,与湖南省接壤的18个市县公安局长,和省公安厅领导、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14个市州公安局长等共130余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唐中元主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力伟作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致辞;全体代表观看了湖南省公安机关“两个坚持、三项推进”电视专题片《铿锵步履走大路》;中部五省首届联席会轮值主席单位湖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厚震作了首届警务合作总结报告;湖北、湖南省公安厅举行了中部五省联席会议会旗移交仪式;皖赣豫鄂湘五省公安厅签订了《中部五省警务合作承诺书》,粤湘两省公安厅签订了《警务合作承诺书》,省公安厅还分别与桂渝黔三省区市公安厅局签订了《警务合作框架协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李江代表中部五省警务合作第二届联席会轮值省主席单位作本届警务合作工作报告;提名表决产生了中部五省联席会第三届轮值主席单位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舒晓琴,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秦玉海,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梁胜利,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何广平,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彭德全,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郑建新,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唐建华分别作了大会发言。


  李江同志在工作报告中指出,此次会议签订的《警务合作承诺书》和《警务合作框架协议》,是推进中部五省和湘粤桂渝黔警务合作迈出的坚实步伐。尽管九省区市处于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也有着不同的维稳保安基础和公安工作特色,但彼此之间完全可以取长补短,实现共赢发展。特别是随着“中部崛起”战略的稳步推进和泛珠三角经济区的深度融合,九省区市公安机关在维稳保安、打击犯罪、治安管理、规范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面临着更多的共同挑战,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双边、多边警务合作。


  一、珍惜维护警务合作桥梁。当今世界,和平、发展、合作已成为时代主题。公安部党委准确判断面临形势,及时作出了构建区域警务合作机制的战略部署,东北地区、环首都地区、环沪地区、西北地区、西南地区、苏浙皖沪、中部地区、泛珠三角地区等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先后建立,并已在北京奥运、上海世博、广州亚运等一系列重大活动安保工作显示出了强大合力,已经成为了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新的增长点。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九省区市公安机关应该继续携手并进,秉持合作包容、共享共赢的理念,积极推动双边、多边区域警务合作,为维护地区社会稳定和治安平稳做出不懈努力。


  二、积极履行警务合作职责。作为第二届警务合作轮值省,我们将按照“常态、共享、联动、共赢”合作原则,认真履行轮值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轮值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服务职能,进一步健全完善通报讲评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正不足,促进警务合作良性发展;进一步完善工作联络机制,坚决做到在执行警务合作任务时,不敷衍塞责、不推诿拖沓、不消极应付;对违反协议的行为,依据章程及时通报,维护《协议》和《承诺》的权威。


  三、拓展丰富警务合作内容。紧紧围绕联勤指挥机制、公路公安检查站查控堵截机制、跨地区流窜犯罪案件侦破机制、重点人员共同监管机制、治安问题联合整治机制、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互援共处机制、警务资源互补共用机制建设等重点项目,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提升区域警务合作质量和效率。要紧紧围绕信息互通共享、大案要案协同侦办、突出治安问题协同整治、重大事件协同处置等重点课题,充分发挥部门、警种在警务合作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警种合作机制。要紧紧围绕联合执法、共同监管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会信息交流交换、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省际联系沟通,形成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整体合力。要紧紧围绕区域性跨国境暴力恐怖活动、赌博、贩毒、诈骗、卖淫等突出问题,在公安部授权和指导、协调下,加强区域联动性跨国跨境警务合作,切实提高对跨国境犯罪的侦破打击力度,努力形成覆盖多层级、各领域的全方位警务合作格局。年内,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可结合实际,针对地域性突出犯罪问题,联合组织集中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绝不允许违法犯罪在边界出现真空地带。


  四、创新完善警务合作模式。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形势,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要求,不断完善警务合作模式,努力形成制度化、集约化、常态化的警务合作局面。要健全完善制度化警务合作模式,采取召开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等方式,及时发布本省特别是边界市县的重大警情,相互交流违法犯罪动态信息、统计数据和打防应对措施,相互通报突出的社会治安情况和开展的重大专项行动,防止违法犯罪活动的区域转移,形成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整体合力。要健全完善集约化警务合作模式,最大限度地整合公安内部的情报信息、专业人才、紧缺装备、专业基地等警务资源,加强协作交流和互助支援,促进区域警务资源共享,切实提高实战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健全完善常态化警务合作模式,按照对口对等、共同协商的原则,省级警种部门之间、市州和县市区公安局之间实行对等协作制度,进一步密切警种之间、区域之间的日常联系。第二届联席会议期间,将由我省经侦、宣传等部门牵头,就经侦区域合作、涉警舆情引导等工作,研究商定协议内容。同时,交界地公安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结对子”等方式,加强日常业务交流,共同制定打防措施,联合整治重点治安问题。


  五、努力提升警务合作实效。着眼“实战、实用、实效”工作目标,通过推动实现合作方式由虚到实、合作内容由浅到深、合作区域由点到面的转变,进一步提升警务合作服务实战的综合效能,以一方稳定保区域稳定,以区域稳定保全国稳定。加强合作区域整体联动,提升联合控制效能。积极探索建立紧急协查布控机制、重大活动安保联合指挥机制、交通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对紧急工作事项及时研判、联合应对。加强重大案件侦查合作,提升联合打击效能。对合作区域内严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网络犯罪、涉枪涉爆犯罪以及流窜犯罪,在案件线索协查、信息支持、异地快速反应、网上协作配合、嫌疑人抓捕、侦查办案证据收集等方面开展协作配合,抢占侦查破案先机,实现快侦快破。


  六、总结推广警务合作经验。要大力推广应用警务协作方面已有的经验,更要勇于创新、大胆实践,着力破解工作中新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形成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区域发展布局相协调的警务工作格局。对重大案事件的合作需求、参与合作成员和具体部门的合作结果、警务合作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经验教训及时评估,不断完善区域警务合作框架和机制。要加强理论研究成果交流,为区域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对区域性、综合性重大课题,联合开展专题调研、课题攻关、理论研讨和成果交流,共同推介转化重大成果,服务现实斗争。吸收借鉴兄弟省区市公安机关的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推进,注重把感性认识升华为理性思考,把成功做法上升为操作规范,把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警种的经验升华提炼成区域内公安机关的共同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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