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国际刑侦、禁毒、反恐、经侦技术装备展览会暨学术交流会
2011-07-06 10:07:50 来源 : 主办单位:公安部装备财务局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 公安部禁毒局 公安部反恐怖局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
协办单位: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展览场馆:北京展览馆展会
时间:2011年8月10-12日
产品类别:刑侦装备、禁毒装备、反恐装备、经侦技术
展会介绍
“2011国际刑侦、禁毒、反恐、经侦技术装备展览会暨学术交流会”是继"2003年全国刑侦技术装备订货会"、"2005年国际刑侦技术装备展览会"和"2007年国际刑侦、禁毒、反恐装备展览会暨技术交流会"、“2009国际刑侦、禁毒、反恐装备展览会暨技术交流会”之后,组织举办的又一届国际刑侦、禁毒、反恐、经侦技术装备专业性盛会,作为公安部主办、两年一届的国际刑侦、禁毒、反恐、经侦技术装备展览会将再次成为国内外同行关注的焦点。
会议以"交流、合作、共赢、发展"为宗旨,集产品展示、装备订货、技术交流、业务研讨于一体,同时邀请全国公安机关装财、刑侦、禁毒、反恐、经侦、科技等部门主管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国内外同行及用户参观指导。会议对推动中国刑侦、禁毒、反恐、经侦装备行业的发展,提高警用装备现代化水平,了解国际警用装备的现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为参展的国内外刑侦、禁毒、反恐、经侦装备和产品企业提供无限商机。
加强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是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更好地承担"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政治和社会责任的现实要求,让我们聚首北京,为全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贡献应有的力量。
参展内容
一、刑事科学技术装备:
1、现场勘查装备:现场勘查光源、无损勘查设备、现场记录分析设备、现场勘查测绘设备、现场勘查辅助设备、专业勘查箱等;
2、鉴定装备:法医检验鉴定仪器设备、痕迹检验鉴定仪器设备、理化检验鉴定仪器设备、影像技术检验鉴定设备、声纹检验鉴定仪器设备、文件检验鉴定仪器设备、电子物证检验鉴定设备、心理测试仪器设备等;
3、信息装备:现场勘验信息系统、指掌纹自动识别系统、DNA数据库、枪弹自动识别系统、足迹自动识别系统、人像自动识别系统、个人信息采集设备等;
4、信息保全装备:物证保管柜、保管环境设备、防电磁设备等;
5、实验室防护和辅助设备:实验室工作台、实验室专业柜等。
二、警用反恐装备:
1、爆炸物探测设备:利用人体携带和隐藏炸药、利用汽车等交通工具隐藏炸药以及其他特殊方式隐藏炸药的探测设备等;
2、爆炸物处置设备:排爆机器人、无线遥控等爆炸物处置设备;
3、爆炸现场勘查设备、物证发现和提取设备、现场快速检验设备等;
4、安全检验技术和设备、危险品检验设备、危险品处理及运输设备、周界与实体防护产品等;
5、人像、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和产品等;
6、抢险救援设备:生命探寻设备及破拆、支撑等安全救助设备;爆炸现场抢险救援设备等。
三、警用禁毒装备:
1、毒物毒品分析鉴定设备
2、缉毒侦查专用设备
3、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查缉设备
4、禁毒通信设备
5、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检测检验设备
6、禁毒防护设备
四、警用其它交通工具:
现场勘查专用车、通讯指挥车、防暴车、排爆车、防弹车、巡逻车、电瓶车、水炮车、装甲运兵车、警用摩托车、汽车防护设备、车载设备等。
五、警用其它防护类:
勘查服、特种防护服、实验室工作服、防弹衣、头盔、盾牌、 防刺服、搜爆服、排爆服、 防毒面具、警用防护器材 、人体防护用品等。
六、警用械具装备:
路障、电警棍、手铐、警绳、强光手电、警戒带、枪套等警用械具。
七、安防和通信装备:
视频监控设备、GPS卫星定位报警系统、安全检查设备、卫星通讯设备、数据与图像传输设备、通信保密设备、无线通讯设备等。
八、通用设备:
计算机及配套设备、服务器及配套设备、网络设备、通用软件、办公用品、设备等。
技术讲座
1、刑事执法规范化对警务装备现代化、标准化的具体要求;
2、刑侦装备规范化管理;
3、现代化装备与公安工作信息化建设;
4、介绍和交流最新刑侦、禁毒、反恐、经侦技术器材在公安相关领域的应用;
5、介绍、交流、探讨国内外最新的物证鉴定技术。
展位收费标准
国际展厅:16000元/个
国内展厅:9000元/个
室外光地(最低36㎡):600元/㎡
注:标准展台 (3m×3m )9㎡
标准展位配置:包括三面围板、地毯、一张洽谈桌(信息台)、两把椅子、两只射灯、一只电源插座(220V/5A)、场地、空调、中英文公司名称楣板
会刊广告收费标准
封底(210x285mm):15000元
封二(210x285mm):12000元
封三(210x285mm):8000元
彩色夹页(210x285mm):4000元
黑白夹页(210x285mm):3000元
参展程序
1、企业获知展会信息或收到邀请函(招展函),请与博览会组委会联系,索取《参展回执表》。
2、请参展商详细填写《参展回执表》并加盖公章邮寄或传真至组委会秘书处,另将所定展位费用一周之内汇至展览会组委会秘书处指定帐号。
3、展位顺序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组委会秘书处收到《参展回执表》及汇款后,双方即确定展位。
公司名称: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联 系 人:李嘉新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7号楼四层
联系电话:010-57156169
传 真:010-58851216
电子邮件:17299606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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