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着力打造基层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2011-07-12 09:07:10 作者 : 木铎 来源 : 新华网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现场会11日在湖北咸宁召开。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会上表示,全国公安消防部队要充分借鉴湖北等地先进经验,进一步推动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依托、多部门协作联动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基层应对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当前,我国各类灾害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繁重艰巨的任务。近年来,我国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步伐明显加快,全国31个省区市和所有地市全部依托公安消防部队成立了应急救援总队和支队,90%的县市区成立了应急救援大队。公安消防部队实战能力显著提升,在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泥石流、大连“7·16”油库爆炸火灾等重特大灾害事故中,充分发挥了骨干作用,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刘金国指出,下一步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努力破解机制性、保障性难题,全力推动应急救援工作快速、持续、协调发展。具体举措包括:
加强制度建设和应急保障。各地公安消防部队要提请当地政府将应急救援工作纳入当地消防法规,纳入当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由政府牵头,公安、应急、发改、财政、建设、安监、卫生、交通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并将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督办内容。
配齐配强人员装备,严格规范管理。已挂牌组建的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必须按照不少于30人的标准配齐人员;按照有关标准,配齐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必需的救援车辆及器材。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队伍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训练、使用实行统一规范。
坚持贴近实战,强化训练演练。有针对性地加强专业训练,强化基地化、实战化训练,提升部队应急救援战斗力。强化联合训练,既要建立公安机关各警种的联训制度,又要建立公安消防部队与社会专业力量的联训制度;强化拉动演练,组建跨区域救援机动队,制定跨区域应急训练制度,提高跨区域应急处置的机动能力。
完善响应、指挥和处置机制。要依托公安机关、消防部队通信指挥系统,推动建立政府综合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借助信息化指挥平台,实行扁平化指挥,提高应急救援效能;结合本地区实际,分级制定灾害事故处置预案和跨区域应急救援预案;提请当地政府制定重特大灾害事故联合处置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提高科学施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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