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警察执法安全重要性认识<br>--对“泰安袭警案” 的反思
2014-05-30 10:13:12 作者 : 赢君 来源 : cps警装网案情回放:2010年1月4日11时20分许,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刑警大队和岱宗坊派出所民警在协助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侦查人员到一宗涉嫌杀人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之弟家中调查了解情况,当民警亮明身份准备进入房间时,突然遭到室内两名犯罪嫌疑人员隔着栅栏式防盗门开枪射击,犯罪嫌疑人在将3名民警、1名协警打伤后,抢劫一辆过往汽车逃跑,该袭警案共造成3名民警和1名协勤牺牲。
时间刚刚跨入新年,我们的战友就在执行任务中倒在了嫌疑人的枪口之下,痛定思痛惨痛的教训又一次警醒我们,加强警察安全执法之重要性。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社会各方面的矛盾日益凸显,刑事犯罪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近年来暴力袭警案件不断发生,对警察执法中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伤亡人数逐年上升,同时也对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发出了挑战。据统计人民警察已成为和平时期伤亡最大、奉献最多、付出最多的职业群体之一。新的时期我们应从提高警察自身素养和技战术能力着手来提升公安队伍的战斗力,有效打击刑事犯罪从规范执法做起。
首先,对日益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有正确的认识。
近年我国的刑事犯罪向集团化、暴力化方向发展,涉枪、涉爆、绑架、武装贩运毒品的案件频繁发生,对社会治安稳定和百姓的安居乐业造成严重的影响,也对构建社会和谐进步和经济快速发展产生不良的影响。刑事犯罪另一个特点是,刑事犯罪呈现智能化犯罪的特点,许多嫌疑人实施作案时采用高科技的犯罪手段,掩盖和毁灭犯罪证据,干扰和阻碍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些犯罪嫌疑人则发现警察到来时主动使用武器先于警察开枪袭警。例如,泰安这起袭警案就是警察到涉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弟弟家了解情况时,当表明警察身份后,遭到嫌疑人开枪袭警牺牲的。这起暴力袭警案的发生有许多教训需要我们总结。
教训一.行动前对潜在危险没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本案警察是前往涉嫌杀人案件的重大犯罪嫌疑人的弟弟家了解情况,行动前对嫌疑人弟弟的情况没有进行充分的了解,对潜在可能出现的危险没有充分的考虑而放松了警惕,才导致伤亡事件的发生。嫌犯与其弟弟均有犯罪前科,均被判处过徒刑,这类曾被公安机关打击过的人群具有恐惧和仇视社会的心理,这些人曾经被公安机关处理过,曾经失去过人身自由,他们害怕又将失去自由,为了逃避警察的抓捕,往往由恐惧转化为使用器械主动攻击警察以求逃脱。这类人对曾经的处理结果不满,为发泄内心的积怨,适机制造事端扰乱社会秩序或寻找机会报复办案民警,所以与这类人群接触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特别是到这类人群家中调查了解情况时,更要具有高度的警惕性,情况不明时不要轻易进入室内。
教训二.出警时没有配带警械武器
警械、武器是警察执法时应必须佩带的装备,由于我国公安机关对枪支管理比较严格,领取枪支和弹药时需要审批程序,有些民警认为领枪的程序比较繁琐,认为行动中一旦枪支走火或丢失还要被处分,就存在宁可赤手空拳抓捕嫌疑人也不找麻烦的思想。有的民警认为自己是警察,警察的气势能够震慑住嫌疑人,自己的能力也能够制服住嫌疑人,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范意识。本案的民警到重大案件嫌疑人的弟弟家了解情况时恰恰没有带任何的警械和武器装备,忽略了潜在的危险,致使嫌疑人突然开枪袭警,而自身无法应对的被动局面,导致了伤亡事件的发生。警察执法应具有“加一”的行动理念,就是把可能出现的潜在危险高一个等级加以防护和控制。出警时要佩带警棍及胡椒粉喷剂等警械;对案情重大或涉枪、涉爆的案件侦查和对嫌疑人的抓捕时应佩带枪支,这样在行动中才能占有主动性,在与嫌疑人相互对峙的情况下谁先出枪,谁将获得主动权。
教训三安全意识较差缺乏战术素养
门是进入房间的通道,对警察来说门口也是最危险的位置。因为当敲门或开门时室内的人都会把注意力集中到门的位置,嫌疑人认为警察会从门进入对自己构成威胁,往往把枪口指向门的位置,当门开的瞬间嫌疑人的枪就响了。本案警察就是站到门前被嫌疑人隔着栅栏式防盗门枪杀的。所以民警在门口询问时应尽可能的站到门的两侧,而不要站在门的正对面,尽可能利用门垛作掩体,身体暴露尽可能的少些,边询问边观察,一旦发现潜在的危险迅速后撤,利用墙垛保护自己,并及时拔枪控制。另外,决定前往调查取证时警力要充足,既要有调查了解情况的民警,也要有协助并控制的民警,还要有在门口控制出入口的民警,另外房间外还要有接应和增援的力量,并彼此间相互联系,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彼此间能够相互配合,确保警力和位置上的优势。
教训四截停车辆战术运用的不合理
本案驾车追击的警察非常勇敢,用自己的车撞向嫌疑人驾驶的车辆,最终将嫌疑人的车逼停,但可悲的是警察也被撞击的惯性震晕,当时民警身上没有穿防弹衣,也没配带枪支,撞击后被卡在车里没有及时躲避,而被穷凶极恶的嫌疑人持枪杀害的。截停目标嫌疑车辆,并掌握嫌疑人手中有枪时,不应盲目的拦截和抓捕,一定要运用截停车辆战术。首先要考虑嫌疑人持枪劫持车辆逃窜,并且正是中午时分街面上车流量比较大,行人比较多,硬性的追击可能会造成车毁人亡或街上无辜人员伤亡事件。追击的车辆追赶的不要过急,要在紧紧盯住嫌疑车辆的同时向指挥中心报告,调动各个街面的监控设备实时控制,并调动警力和征集大型车辆在嫌疑车辆即将通过的路段设卡拦截,对主要路口进行封闭,限制嫌疑车辆行驶的路线,同时减少路面上的车辆,避免发生群众的伤亡和财产损失。然后逐渐缩小控制的区域在合适的地点逼停嫌疑车辆,抓捕嫌疑人。
其次,要加强民警的技战术培训工作。
战术培训是警察提高战斗力和避免和减少伤亡的重要手段。训战结合,训练为实战服务通过训练夯实基础,把基层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在训练的过程中得以消化和解决,为类似案件的解决提供借鉴,是我们进行实战训练的最终目的。要根据公安工作需要强化观察能力训练、盘查训练、武器使用训练、建筑物搜索训练、抓捕训练以及车辆查控等训练内容。观察能力训练对于基层警察来说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一项专业训练,通过训练提高警察执勤执法中查找违法犯罪分子和重大犯罪嫌疑人,以及提高警察识别危险,提高自身防范能力的一种训练。警察的观察识别能力,对于警察自身的安全防范也是非常重要的。警察在执法中可以通过观察识别出嫌疑人的潜在危险,并先于嫌疑人对其进行控制来防范风险,这都是强化警察观察能力重要性的体现。训练中还应强化盘查战术训练,盘查是警察经常性的执法活动,无论哪个警种都涉及到盘查的问题,由于警察盘查的对象具有一定的不明确性,且盘查时警察与盘查对象间的距离较近,一旦嫌疑人突然袭警很难在短时间内有所反应,所以要加强盘查中的危险识别以及控制训练。警械武器是警察制服嫌疑人的工具,要强化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训练,警械和武器是制敌的法宝,在执行警务活动时要根据犯罪嫌疑人危险等级的不同,适时使用警械或武器。建筑物搜索训练就是警察通过对不同环境的搜索,安全有效的查找到嫌疑人的位置并实施抓捕。警察的抓捕训练也是战术基础训练的重中之重,训练中要注重抓捕的程序要求。要注重情报的搜集和分析,要根据不同的案情、嫌疑人的不同状态、不同的环境特点设计不同的预案,以确保抓捕的成功率。查控可疑车辆是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所进行的经常性的执法活动,是公安机关利用可疑车辆查找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查获犯罪证据的有效措施之一。但是车辆查控行动也是一项十分危险的执法活动,执法实践中常常发生犯罪嫌疑人暴力袭警或利用车辆冲撞、碾压值勤民警的伤亡事件,给警察的执法活动造成一定风险,车辆查控训练是针对近年来经常发生的嫌疑人利用机动车犯罪,而强化的训练科目,意在通过战术设计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再次,加强规范执法程序和形势评估工作。
以抓捕训练为例,首先要让学员了解抓捕行动只是刑事诉讼过程的一个部分,抓捕行动只是瞬间的对嫌疑人的控制过程,抓捕是在前期通过侦查获取犯罪证据的基础上,对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为了确保抓捕行动的安全,应在抓捕前对嫌疑人相关情况进行了解,掌握嫌疑人的涉案情况及自身特点,还应掌握嫌疑人所藏匿场所的情况和特点,并在此基础上制定行动预案。抓捕前要对嫌疑人实施监控,并在抓捕中明确分工,加强对抓捕现场周围的控制;为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还应对抓获的嫌疑人进行快速搜身,并现场快速突审,以最短的时间内查找出嫌疑人的同伙及查获作案凶器等相关犯罪证据。在训练中一定要强化学员的执法程序规范意识,通过模拟训练使学员掌握搜集情报的途径与方法;分析研讨并制定预案的原则;对嫌疑人及其关系人跟踪监控的方法;抓捕中临场控制的要领;以及突审和现场搜查的方法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实战训练的效果。形势评估是行动之前首先充分了解和掌握有关嫌疑人的情况,再分析一下自身的人员和装备情况,并把双方的力量做一下比较,知己知彼有针对性的展开行动。例如,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涉案情况、暴力化程度、是否有武器凶器、隐藏地点建筑物的结构、人员流动情况等都要进行充分的了解并掌握,根据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并制定抓捕预案,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才能避免和减少伤亡和损失,提高执法效益。
总之,执法安全是提高公安队伍整体战斗力的保障。提高警察执法中的安全,就要求整个公安机关从上到下全员重视,领导带头抓并检查落实,广大民警从内心深处感受执法安全的重要。要在平时的工作中加强法律、法规和执法理念的学习,在思想上和觉悟上有一个提升;加强业务学习和实战能力训练,提高自身的识别和控制危险能力,提升自身的战术素养,已达到安全执法的目的,真正做到安安全全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作者简介:
马云峰〔1969年7月~〕男,中国刑警学院警训部副教授。研究方向:刑事侦查、警务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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