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重申暴力抗法将受法律惩处
2011-07-25 08:48:16 作者 : 木铎 来源 : 广州市公安局7月22日,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向媒体通报,当前,广州警方正全力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特别是“五类车”专项整治行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但有少数涉“五类车”驾驶人员采取各种方式、手段阻碍执法,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公共秩序和公众利益,广州警方近期接连处置数起阻碍、妨害民警执法的案(事)件,依法、严肃处理了一批违法人员。
6月28日,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珠大队联合海珠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在广州大道南天雄布市路口开展“五类车”整治行动。交警依法暂扣一辆电动车时,该车司机周×不服管理,突然取出随身的水果刀刺伤交警的左手臂。嫌疑人周×已于7月11日被依法逮捕。
7月19日,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越秀大队民警在解放中路惠福路口执勤,纠正一名骑驶电动自行车的外籍男子的交通违法行为时,该男子突然将电动自行车的电池扔向地面,电池砸到民警左小腿及脚背,造成民警左小腿及脚背红肿、疼痛。民警被送往医院治疗,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经调查取证,警方以妨碍公务对袭击民警的外籍男子依法刑事拘留。
广州警方表示,“五类车”专项整治行动是整治全市交通秩序、净化交通环境、全力保障广州市今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实现的重要举措,广州市政府已在近期向全市发布了《关于加强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的通告》,广州警方将与交委、城管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整治力度,形成打击合力,确保专项行动有效、有力。
广州警方重申,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对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惩,绝不容许民警执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那些抱着侥幸心理,企图通过撒泼撒野、暴力抗法、妨害公务的野蛮行为,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使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广州警方提醒,驾驶、搭乘“五类车”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呼吁市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珍惜生命,抵制驾驶和乘坐“五类车”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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