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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查获首例教练车醉驾案 教练领刑面临辞退

2011-08-02 09:36:42  作者 : 木铎  来源 : 天府早报





高强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被刑拘。


  今年5月,34岁的大邑人高强(化名)应聘到成都天宇驾校。开了11年车并持有A2驾照的他,原本打算经过一段时间的实习培训后,成为一名驾校教练。


  然而,这个计划在他前晚醉驾教练车并被成都交警三分局民警挡获后,化成泡影。高强将面临刑罚,而且,他和同车另一名教练也将面临被驾校辞退的窘境。


  不听劝阻酒后开车


  7月30日晚,天宇驾校的教练马勇(化名)约高强和另外1名朋友吃饭,吃饭的地方离住处不远,高强决定走路去,“车子是马勇开过去的。”3人喝了不少啤酒。晚上10时,高强感觉自己喝得不多,自告奋勇去开车,“其实也就几百米,因为我住那附近,比较熟,感觉没得问题。”


  成都交警三分局二大队警长胡斌介绍说,在顺江路与莲桂西路交界处的执勤点挡下号牌为“川A89*学”的教练车后,司机一摇下车窗,酒味就扑鼻而来。


  经现场测试,高强血液酒精含量为118.3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随后,交警将高强带至附近的解放军四五二医院抽取血液样本,经成都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确认高强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12.2毫克/100毫升,超过醉酒驾驶的标准。


  三分局民警称,这是醉驾入刑之后,成都查获的首例教练车醉驾案件,高强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被刑拘。


  擅自用车两人被开


  昨日下午2时,成都天宇驾校负责人邓明到交警三分局协助调查。邓明介绍说,高强应聘到驾校仅3个月,平时主要接送学员或做一些协助工作,按照程序,他需要经过培训、考试才能拿到教练资格证。


  邓明说,驾校绝不允许酒后驾车,根据驾校相关的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驾校将辞退涉及酒后驾车的两人。


  按程序,高强醉驾一案,在交警侦查结束后,将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高强面临的处罚,包括吊销驾照且在5年内不得重考;1-6月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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