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10月起施行
2011-08-02 09:08:11 作者 : 映君 来源 : 大洋网-信息时报
关键词:
道路交通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简称“新省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新省条例对车辆标识涂改、城市泊车位管理、道路施工、交通事故处理等诸多方面做了修改。
新省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城市道路停车位以后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划定。对擅自划定道路停车位或停车站(点)的,要求责令改正,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10月1日以后,东莞市将由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临时占道停车的具体操作,市城管局统筹协调的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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