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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道路交通 东莞将建76个交通示范路口

2011-08-04 09:08:07  作者 : 映君  来源 : 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关键词: 道路交通


  当前,东莞市正致力于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为改善全市道路交通环境,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复评工作,东莞市将建立76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抽调警力充实一线,重点对摩托车、出租车、公交车的违法行为予以整治。


  营造和谐道路交通环境


  8月2日上午,市交警支队召开动员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决定从8月份至年底,以东城、南城、莞城、万江、松山湖以及各镇街中心区为重点,规范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营造一个车与车和谐、车与人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为进一步扩大近年来文明创建的成果,交警部门在总结城区10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的经验基础上,在城区四个街道再新增10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同时要求各镇也建设2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


  交警部门将从硬件设施、管理力度、宣传氛围、管理措施方面五个方面入手,深入推进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创建工作,大力加强路口秩序管理,不断提升路口通行能力和管理水平。做到车辆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按道行驶。


  抽调警力充实一线


  8月8日至9月30日,交警将每周二、四为专项整治行动全市统一行动日,交警部门将抽调机关科室警力上路,把警力重点部署在人流、车流较多的路口、交通易拥堵路口、交通秩序较混乱路口,采取巡逻和定点执勤相结合的办法,增加警力的巡逻密度,提高管事率,使勤务安排更加科学。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交警部门将辖区进行划分,包干到每一个具体的人。


  值勤交警将对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要采取鸣哨警告、劝导、教育等方式规范他们的交通行为;对于态度恶劣、屡教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组织志愿者协助维持交通秩序


  在整治期间,交警部门将加强与团市委等部门联系,组织志愿者协助维持交通秩序,协助纠正交通违法者,以及帮助老、弱、病、残的交通出行者。


  对交通违法行为,则将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法规,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对轻微交通违法以教育为主,执法为辅。对在大城区及各镇街中心区的道路上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将采用警告方式劝其消除交通违法行为后迅速驶离。


  重点整治车辆行驶停放


  重点整治的车辆行驶秩序包括:摩托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载、超速、冲禁区、驾乘人员不戴头盔;机动车冲红灯、禁行时间进入公交专用道行驶、插队、调头、轧线、超速行驶,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让行,违反禁行或单向通行规定等;公共汽车、出租车遇红灯绕行、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货运车辆在禁行的时间和路段通行;校车超载、冲红灯、不按规定行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等。


  重点整治车辆的停放秩序:出租车随意上、落乘客行为以及在商场附近占路停车待客;公共汽车不按站点上、落乘客行为;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乱停乱放、占用非机动车专用道停车以及不按规定在临时泊车位停放等。同时通过整治,降低交叉口阻塞率,使之不高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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