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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评选

鞍山交警创立"3+4" 交通安全管理警务模式

2011-08-05 09:39:47  作者 : 映君  来源 : 新华网


  在现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如何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对交通安全的新期待,做好立足现有警力,整合警务资源,提高警务效能的最大化,实现路畅民安的大文章,近两年来,辽宁省鞍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在深化"大走访"开门评警,全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实践中,以创新的理念,探索警务改革的新路子,打造出以城区道路、国省干道及县乡公路、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划分为"三条战线",围绕"三条路线",通过建立完善扁平化、统一规范、快捷高效的指挥调度、辖区大队勤务管理的快速反应、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交通管理设施及时有效维护的"四位一体",形成了既"3+4"警务模式的新格局,有利地助推了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科学划分"三条战线" 实施交通安全的全方位管控


  鞍山市是辽宁省第三大城市,位于辽东半岛中部的国家环渤海经济区的腹地,是我国钢铁重工业基地之一,面积9252平方公里,辖四区、三县(市),并已建成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创建达道湾工业园及汤岗子新城区,常住人口372万,机动车保有量由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的4.5万辆,至今猛增到32万辆。


  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机动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多,交通流量的严重超限,交通压力加重,交通管控区域扩展日益凸显,如何提高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破解道路交通管理的难题,鞍山市公安交警支队范晓冰支队长强调,交通管理必须跟进时代发展的步伐,从实际出发,把握全局,解决突出矛盾,坚定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的理念不动摇,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求发展,从群众安全出行的需求上改起,从提高交通管控能力上干起。支队党委在深化"大走访"开门评警中,问计于民,广泛征求意见,对城市道路交通现状实地考察调研,多次召开社会各界代表座谈会,组织专家科学论证。形式的发展,要求交警队伍必须打破传统的交通管理方式,创立新型的警务模式和交通管控运行机制。为了迅速克服交通管理点多、线长、辐射面广、警力有限、管控不到位的不利因素,支队本着由被动后发式向主动先发式转变;由近距离向远程辐射式转变;由单一粗放式向统筹集约型转变交通管理的指导原则,强化交通管理结构调整,在交通总体管控布局上进行科学划分,确定将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划分为城区道路、国省干道及县乡公路、高速公路三条战线。这种划分并非是三者管控的脱节,而是按照系统工程理论,既明确警务区域的界定,又便于统一勤务模式,规范勤务工作职责和标准,立足有限的警力,解决过去那种辐射面小、管理失控的矛盾,从而形成动静结合。快速高效、规范统一常态化的管控机制。


  近两年来,鞍山交警支队在交通管控结构调整的实践中,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延伸的警务布局,城区与城区之间,城区与国省干道及县乡公路之间,警务随警情而动,区县之间及高速公路,实行区域勤务大队联勤联动,支队机动大队作为待援警力,全支队形成警务合力,根据警情统一调度,实现了交通管控的无缝对接。


  全面推行"四位一体"警务模式 实现警务效能的最大化


  鞍山交警支队在把握交通管控的总体布局中,围绕"三条战线"建立快速高效的指挥调度、城区道路、国省干道及县乡道路、高速公路的勤务工作标准及勤务工作职责,形成了"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


  城区道路按照各勤务大队管辖范围界定,实施区域管理,并根据交通流量时段,确定高峰勤务、平峰勤务、夜间勤务和特殊勤务,建立支队视频网上巡逻、依据警情指挥中心统一调度、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交通管理设施的有效维护,及时处置清除因突发事件影响交通的障碍,确保道路畅通。各勤务大队根据辖区道路交通情况,按照定段、定岗、定人、定责原则,设定警务区域和民警的警务责任。


  国省干道及县乡道路交通管理采取定点执勤、流动巡逻、多警联动、路警联合执法的"四位一体"勤务模式。在国省干道及县乡道路上,启动警务工作站,定点执勤;警力流动巡逻;依据农村派出所,道路沿线企业安保部门实行多警联动,整治交通堵点、乱点,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积极与交通部门联合,加大对"三超"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以警力互补为抓手,视警情分别采取警务局部联动、区域联动和整体联动,强化巡逻密度,消除管控盲点。


  高速公路勤务管理,按照部局《高速公路交警勤务管理规定》划分为特别勤务、加强勤务、常态勤务三个等级,采取网上巡逻、警车全时空流动巡逻、定点执守、路警联合作战的勤务模式,制定完善的应对突发事件和恶劣气候条件下交通安全管控的应急预案,有力实施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疏通道路的应急管控。


  鞍山交警支队在实施"3+4"警务模式的过程中,有力地促进了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的发展。新型警务模式的创立和实践,推动了交通安全管控水平的提升,实现了警务效能的最大化。近两年来,该支队围绕"三条线",以破解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堵点、乱点,国省干道及县乡道路管控盲点,创建高速公路绿色通道为目标,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总结交通管理的实践经验,制定了《鞍山市"四位一体"交通勤务管理工作规范》,加快了交通管控的科学化、规范化进程。在强化勤务工作机制建设中,支队围绕国省干道和县乡道路、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特点规律,适时整合警务资源,坚持集中专项整治和常态化管控有机结合原则,加强和完善可视化网上巡逻,加大高速公路警车巡逻密度,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解决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的"瓶颈"问题,支队确定了"堵点交给信号灯,大街小巷环起来,标识标线合情理,限时科学连续化"的交通管控原则,在城区主次干道及街巷路,增设和健全灯控岗,实行交通信号的科学配时,打通微循环;并在城区主次干道、繁华街巷,学校周边充分施划道路标线,设置交通指示和警示标志。同时,在交通易堵路段设置单行线,在繁华商业区建立步行街,增建停车泊位,强化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并根据鞍山站前地区及园林路、二一九路、人民路等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科学渠化交通,进一步优化城区交通组织。


  拓展科技强警领域 实行交通管控信息化高端应用


  随着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近两年来,鞍山交警支队积极跟进信息时代发展的脚步,坚持信息主导警务的原则,强化信息化基础工作,支队投资建立完善集交通信息采集,交通违法管理信息录入、警务调度指挥、视频网上巡逻、道路卡口缉控、GPS定位等多功能现代化指挥中心,实现了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共享;在城区主干道新安装交通违法电子抓拍监控系统75处,在城市岗区设置60个LED交通诱导显示屏,及时发布交通信息,为群众平安出行提供服务。交通管理信息化的高端应用,提高了实战能力。两年来,该支队以信息化引领和主导警务,通过网上视频,及时调度处置突发事件18起,排查处理交通堵点386处,通过视频网络比对,侦破和查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15起,彰显了信息警务的强大威力。


  鞍山交警支队在实施"3+4"警务模式,以科技信息引领交通警务的实践中,推动了交通管理的发展,有效地提高了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实现了交通秩序的明显好转,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平稳下降,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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