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基层民警的职业倦怠
2011-08-16 09:49:10 作者 : 映君 来源 : cps警装网自2005年从事民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以来,深深体会到心理健康对于一位民警、一个家庭、进而到整个社会的重要性。而公安队伍这样一个特殊群体,存在的问题既有一般自然人的共性,也有其职业带来的个性,影响民警心理健康的原因可以说是各不相同的,在此仅就基层民警的职业倦怠问题谈一些粗浅体会。
一、部分民警职业倦怠情况调查
2010年上半年,笔者曾对来自机关、侦查、治安、巡警、交警、派出所等类别的 255名民警发放了《 职业倦怠的自我诊断 》问卷(出自公安部人事训练局编写的《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指导教程》),调查结果是:10分以下174名,占被测总人数的68.2%;10-16分44名,占被测总人数的17.3%;16分以上37名,占被测总人数的14.5%。分析结果是约32%的民警有不同程度的职业倦怠感。
二、民警产生职业倦怠的原因
职业倦怠(burnout)指个体在工作重压下产生的身心疲劳与耗竭的状态。 本概念最早由F reudenberger 于1974 年提出, 他认为职业倦怠是一种最容易在助人行业中出现的情绪性耗竭的症状。随后M aslach 等人把对工作上长期的情绪及人际应激源做出反应而产生的心理综合症称为职业倦怠。其研究表明, 职业倦怠由情绪衰竭、去人性化、个人成就感降低三个维度构成。一般认为, 职业倦怠是个体不能顺利应对工作压力时的一种极端反应, 是个体伴随于长时期压力体验下而产生的情感、态度和行为的衰竭状态。Maslach和Leiter于1997年提出了职业倦怠的工作匹配理论,我们不妨对照检查:他们认为,个人与工作在以下六方面越不匹配,就越容易出现职业倦怠,包括:
(1)工作负荷:如工作过量; 这一条是基层民警普遍存在的问题。目前,世界发达国家警察与人口的比率是万分之三十五,而我国约为万分之十三,这个比例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甚至低于印度等发展中国家。警力不足导致民警的人均工作量超负荷,身心健康严重受损。
(2)控制:控制中的不匹配与职业倦怠中的无力感有关,通常表明个体对工作中所需的资源没有足够的控制,或者指个体对使用他们认为最有效的工作方式上没有足够的权威;
据调查,基层民警普遍认为警力不足、后勤保障跟不上,甚至办案经费难以解决。至于“权威”,由于公安机关的特殊性,上下级是绝对的服从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民警产生无力感也是在所难免。还有,基层民警的接出警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非警务工作,权利和责任的不统一导致许多问题根本无法解决,而民警由此产生的挫败感却与日俱增。
(3)报酬:指经济报酬,更多的指生活报酬; 这也是民警抱怨最多的话题,基层民警普遍存在着较大的经济压力,家属没工作、老人要赡养、孩子要读书等等现实问题都是他们的后顾之忧。。
(4)社交:比如个人和周围的同事没有积极的联系(有可能由于工作把个体隔离或者缺乏社会联系,但同时工作中与他人的冲突影响严重); 此前笔者曾对2000余名民警用90项心理症状自评量表(scl90)进行测试,结果是 42.6 %的民警人际关系敏感因子为亚健康状态;37.8%的民警敌对因子为亚健康状态。在日常生活中具体表现为警民关系、同事关系、家庭关系等方面容易出现问题。
(5)公平:由工作量或报酬的不公平所引起,评价和升迁的不公平则容易带来情感衰竭;不公平现象是引发民警心理问题的主要根源之一。“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多错多”等牢骚话时有发生。
(6)价值观冲突:个人和周围的同事或上司价值观不一致。 价值观冲突在公安机关也普遍存在,最明显的是不同年龄、不同经历的民警对人生、理想、价值等所持有的态度差距悬殊。
三、对策
只有敢于承认问题才有可能解决问题。首先我们要承认队伍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士气不高、战斗力不强、对工作疲于应对等职业倦怠现象。因为公安工作也是一种典型的助人行业,产生职业倦怠是正常的,不是羞于启齿的。下面,针对形成职业倦怠的原因,我们可以探讨一些应对的办法。
?¨1??把好招警关。现今公务员招考何止是百里挑一,只要明确标准,警队素质完全可以保障。除了身体、学历等硬件,希望注重考生的价值观评估。我曾在一期新警培训的课堂上提出“为什么要做警察?”这个问题,要求学员写出答案。结果是只有五个人有流露当警察光荣这一含意,其余答案可谓是五花八门:公务员是铁饭碗、父母让来的、招警的题目相对容易些、来碰碰运气、就业难等等,林林种种的说法让人哭笑不得。其实人的行为背后,都存在着一种动力,心理学称之为动机。 动机具有激起、调节、维持行为的功能,它的产生和人的需要、兴趣有密切的联系。当动机消失时,被它所推动的行为就会终止。因此,当人对所从事的工作没有兴趣或缺乏动机,却又不得不为之时,就会产生厌倦情绪,身心陷入疲惫状态,工作绩效将会明显降低。长此以往,人将面临职业倦怠的危机,所以只有那些从内心深处喜爱公安工作的人,才有可能远离职业倦怠的侵袭。
?¨2?? 重视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职业不仅应该满足人们生存的需要,还应该能满足人们的“成就感”、“荣誉感”、“价值感”“社会交往”等精神层面和心理层面的需要。为了让基层民警从本职工作中能够获得诸多满足感,我们就一定要将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全过程。充分利用入警、晋职、晋衔培训和文娱活动等时机,通过思想教育,舆论引导、文化熏陶、典型示范等方式,大力弘扬当代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通过下基层、进社区、大走访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民警深切体验思想修养的重要性。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让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具体化、形象化,使广大民警有方向、有目标的学习;不断丰富、凝炼、弘扬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才能打牢广大民警共同的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基础,形成团结奋斗的精神力量,进一步提高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尽可能地减少非警务工作。古人云:“术业有专攻。”警察也一样,有自身的本职工作,并不是只要穿上了警服,就变成了“超人”或“完人”,无所不能。当然更不应成为吓唬麻雀的“稻草人”。就算是警队内部,也只有认识到每位民警的长处和短处,然后扬长避短,让他们在适合自已的岗位上工作,才能发挥每个人的潜能,从而从根本上缓解目前客观存在的警力不足的问题。既然数量不足的问题一时难以解决,那么我们就更应该注重质量,让每一位民警成为以一抵十的精兵强将。据民警反映,许多非警务工作,他们根本无权或无力解决,但却不得不出警。客观地说,这样的工作自然毫无成就感可言,久而久之当事人容易造成心理上的挫败感,进一步产生对自身价值的怀疑,最终必然形成严重的职业倦怠感。
(4)改变认知:引导基层民警更清楚的认识自己的能力和机会,这样才不会因为不恰当的期望和努力失败产生职业倦怠。 “认识自已”是解决所有心理问题的必经之路。首先要做的是明确自身的角色,同时能够客观地定位。“想不该想的,做不该做的”这种不良现象在我们的工作中屡见不鲜,这种行为的直接后果就是没有成就感、价值感,收获的只是挫败感,最终结果就是产生职业倦怠。其次就是要把握目标的可实现性,过于宏伟的不切实际的目标只能打击人的自信心,进而影响心理健康。只有那些通过我们自身努力得以实现的目标,带来的才是幸福和愉悦,自信和健康。最后我们要做的就是踏踏实实地为实现目标而努力。一个人的工作生活只要进入这样一种良性循环的轨道,自然就会少一些怨天忧人,多一些快乐安康,原本看来平淡的生活也会变得有滋有味。
参考文献:
1.孙红《职业倦怠》出版社: 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年05月
2.《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指导教程》公安部人事训练局编 2009年07月
作者简介:
靳颖〔1969.8~〕女,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本科毕业,理学学士,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现在惠州市公安局警训处从事民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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