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消防条例》9月1日起实施
2011-08-20 09:30:06 作者 : 映君 来源 : 太原日报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批准,《太原市消防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涉及消防安全职责、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和应急救援、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条例》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标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通道、设置与建设工程建成高度相适应的消防供水设施、在重点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层建筑的各个楼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同时规定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临时性办公、生活建筑采用不燃或者难燃材料等;规定高速公路管理单位要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破解高速公路封闭式管理、应急救援能力差的问题;建立消防安全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建立了消防安全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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