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警方首次自主选拔培养警用航空飞行学员
2011-08-30 09:40:31 作者 : 映君 来源 : 广西新闻网
广西公安厅副厅长刘平(中)与两名学员亲切交谈。
两名学员展示航空院校录取通知书。
广西新闻网南宁8月29日讯(见习记者杨郑宝)8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在南宁举行仪式,欢送即将北上学习直升机驾驶技术的两名学员。这是广西公安机关首次自主选拔培养警用航空飞行学员,预计两年左右学成归来。届时,广西将结束警用航空依赖“外援”的历史。
广西实施后备人才战略 选拔培养警用航空飞行学员
广西警航总队总队长杨志伟表示,本次选拔的两名学员是从广西在编的公安民警中筛选出的优秀“苗子”,肩负着发展广西警用航空事业的重任。杨志伟说,目前,广西警用航空飞行员主要依靠从部队引进等方式。本土飞行专业人才的短缺,制约了广西警航事业发展。为稳定我区警航队伍,打造一流团队,必须从长远角度认真妥善解决警航专业技术人员问题。广西公安厅决定实施后备人才战略,向公安部警航办申请列入全国公安机关第三批警航飞行学员送学培养工作计划,自主培养广西“本土”直升机飞行学员。
今年8月初,广西预选合格民警参加了公安部在天津中国民航大学统一组织的全面检测。8月25日,公安部警航办根据专家组全面检测的鉴定结论,确定录取贵港市公安局覃塘分局民警陈育林和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民警李康达为警用航空飞行学员。
首批自主培养飞行员 两名学员30日启程北上
欢送会上,两名学员表示,一定不会辜负领导的期望和组织的培养,到校后将刻苦专研、努力学习。今年25岁,来自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民警李康达是这次选送的学员之一。他告诉记者,他从小就有当一名飞行员的梦想,感谢公安厅和警航总队提供这次机会,让他有机会实现梦想。他一定会努力学习,请领导放心,请广西的乡亲父老放心,一定学成归来,好好为家乡服务。
据了解,两名学员将于8月30日上午飞往天津,开始接受理论知识的培训。
欢送会上,广西公安厅领导与两名学员合影。
学成归来后 将结束依赖“外援”的历史
两名警用航空飞行学员学习培训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位于天津市的中国民航大学进行航空理论培训,2011年8月31日开学至2012年1月17日结束。第二阶段:在中国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淮安培训基地进行飞行驾驶技术培训,2012年2月9日开学至2013年3月12日毕业。每位飞行学员合格毕业后颁发《警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
航空事业是一项专业性强、危险性较高的行业。目前,我国已登记注册且在飞的直升机飞行员仅有一千多名,主要分布于军航、民航和通航。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也在大力发展和推进警用航空事业,新组建的警航队和新增购直升机的警队都在急需招录飞行员等专业技术人才,全国已有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等18个省、市建立了警务航空队,国内警用直升机已达35架。本次选拔培养的两名飞行学员,学成归来后,将改善广西警用航空飞行员人才短缺的状况,促进广西警航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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