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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将建消防安全“不良企业”档案

2011-09-14 11:09:49  作者 : 映君  来源 : 南京日报


  今年以来,全市一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接连发生火灾事故,给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失。9月5日,南京市公安消防局和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做出明确规定,一些不良企业将被曝光并记录在案。


  今年来,在建工地火灾事故频发


  今年4月30日,南京南站在建候车厅顶棚,因堆放在角落里的油漆着火引发火灾,大量的黑色浓烟从候车厅顶棚西侧往外冒,在建的南站候车厅上方几乎被浓烟笼罩;


  5月29日,位于江东中路333号的金奥大厦裙楼脚手架发生火灾。起火点位于该建筑4楼的中间部位幕墙,过火面积约150平方米,大火烧毁了部分脚手架安全网和竹笆,起火原因是电焊工在操作中产生的焊花引燃脚手架安全网所致;


  7月27日,南京市儿童医院一幢在建大楼失火,消防部门扑救了15分钟将大火扑灭。据了解,火灾是施工中产生的高温焊渣落到11层堆放空调水管的保温材料上引起的;


  9月2日,南京新街口的正洪大厦6楼发生火灾,浓烟从6楼多个窗口涌出,新街口弥漫着刺鼻的烟味。据调查,火灾是由于6楼工人在拆除装修时,动用明火进行切割作业,焊花溅落至地上的建材引起的;


  9月12日,南京鼓楼医院南扩工程工地一工棚发生火灾,引燃了墙外的行道树……


  探访失火工地,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在鼓楼医院南扩工程的工地,主楼建筑已基本完工,外部脚手架已经拆除,玻璃幕墙也已安装到位。但透过工地的门缝,依然可以看到工地内乱堆乱放的建筑材料。在主建筑的东面和南面,建有工人住宿的临时工棚,这些工棚所用的材料是泡沫塑料夹芯板,属于易燃物。就在本月12日,东面一幢靠近中山路的工棚发生火灾,烧毁了2楼5间宿舍。


  根据2010年7月实施的《建设工程临建房屋应用技术标准》的规定:“临建房屋与建筑工程主体结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米”,而鼓楼医院工地这排临时工棚与主体建筑只有四五米的间距,违反此项规定,幸好消防队扑救及时,大火才没有烧到新建的主体建筑。据了解,此处工棚是否存在电路私拉乱接的现象,工地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调查。


  9月2日正洪大厦6楼失火后的第10天,记者又来到火灾现场,装修工人们已经重新开始装修作业了。但记者观察,发现一些安全隐患仍未被消除。大楼内5至9层的逃生通道依旧不畅通,楼道内不但堆放着塑料泡沫和木材等物品,还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


  此时,工人们正加紧装修作业,一些建材和保温材料依然堆放在装修房内。而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相关规定,“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不准在临建房屋内调配油漆、稀料。”一位工人说:“我们现在都小心了。因为火灾,进度已经慢了,要快些赶工期才行。”


  将建“不良企业”档案


  针对今年来建筑工地火灾事故频发的状况,9月5日,南京市公安消防局和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除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临建房屋的建设标准、工人宿舍的用电管理、施工现场的明火作业和建材堆放、工地的消防器材配备和消防车道设置等消防安全管理做出明确的规定外,还着重指出要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依法予以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近期,消防部门将联合卫生、住建等部门开展全市在建工地、重点医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建设工程工地不按通知规定做好消防安全措施的,我们将督促其整改,如果到期没有整改到位,将会通过现场会、通报会,乃至媒体通报等形式予以曝光。”市公安消防局防火处建筑审核科的一名负责人说。


  除此以外,对于发生伤亡事故或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消防部门还将联合有关部门建立企业的不良记录档案。这名负责人说:“一旦企业的不良安全生产行为被记录在案,那么这个企业在以后的工程招投标、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等过程中,都会受到很大限制。相关部门会根据不良记录不予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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