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警察徒手防卫与控制能力的因素分析
2011-09-21 10:31:41 作者 : 映君 来源 : cps警装网我国警察执法时不同的地域、不同的城市、城乡之间携带的警用装备差别很大,且多数警察在执法时不佩带武器,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多见的警用装备为警棍、胡椒喷剂、手电等,防弹头盔和避弹衣除非执法重大任务几乎没有警察佩带,在中小城市、乡镇、经济欠发达和落后的地区只带一副手铐甚至于穿着警服徒手执法的警察不在少数。警用装备的参差不齐直接导致警察的防控能力下降,陡增犯罪分子袭警的机会和警察执法伤亡的几率,在目前这种警察装备的配置下,警察自身的徒手防控技能显得尤为重要。然而,不管是警察院校还是警察各级各类的培训,警察的徒手防控技能都是教育训练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通过警察院校或者是各级各类的徒手防控技能的培训,警察在执法时的应该有所提高,我们看到或见到的现象仍然是拙形见肘。凡事均在因果关系,成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这要求公安工作者要排除表面现象和情绪干扰,认真研究并揭示警察在执法中出现上述情况的真正原因。
一、警察徒手防控技能教学训练现状
徒手控制技能是警察在执行任务中遇到了不能或不准使用武器的情况下,以踢、打、摔、拿、控等技法为手段,用来制服或抓获人犯保护自身安全顺利执行职务的一种专门技术,主要以限制对方, 迫使其失去反抗能力为目的。徒手控制是一项对抗性极强的综合性技术,对人体的速度、力量、耐力、灵敏、反应身体素质有着较高的要求。然而在警察各级各类培训的教学训练过程中,徒手控制技能的教学训练多数是以擒拿格斗、一招制敌等技术内容的教学训练为主,很少有将体能与技术有机融为一体进行教学训练。在公安院校的学历教育中,为提高学生的徒手控制技能,不同的院校将武术、散打、拳击、跆拳道、摔跤、柔道、武术、国外搏击术等纳入到徒手控制课程中,采用条块分割式教学模式,各课程教学训练时数在24-48学时之间,教官多以技术教学为主,片面强调本课程的系统性,使学生掌握的技能不能系统化,在实战中不能运用,导致搏击技能的教学训练缺乏系统性、完整性和必要的整合。另外从动作技能的形成规律来看,警务搏击动作技能的熟练掌握需要有较长的时间保证,且要坚持不懈地训练,几十个学时的教学和训练是很难完整理解和掌握不同搏击项目实质和动作技能。而众多专家学者认为影响警察徒手控制技能在良好的徒手控制技能的主要原因在于训练教材陈旧、训练针对性不强、训练效果较差、训练手段滞后、与实战严重脱节、师资力量薄弱、训练经费严重不足等,导致警察所掌握的徒手防卫和控制技能在实战中不能运用。
二、影响警察徒手防控技能的因素分析
警察徒手防卫与控制是警察必备的一项重要技能,技能的形成是有条件的(见图示1)。在公安培训与学历教育中所传授都是徒手防卫与控制的技术(技术是完成动作的方法),而技能是个体顺利完成技术动作的能力,警察徒手防卫与控制技术是一连串的、有机结合的动作。当技术形成了牢固的动力定型,达到娴熟运用自如的程度时,也就是动作达到了自动化程度时,就形成了技巧。当警察所掌握的徒手防卫与控制技术达到系统化、熟练化、自动化的时候并能与执法实践相结合才能称为实战技能。当徒手防卫与控制技术形成控制技能时并能在实战中应用时,在实战中运用多少则取决于警察自身的力量、速度、反应等体能方面的因素优劣。没有一定的力量、速度、反应的体能作保障,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会受到极大的限制。
图1将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的分解,包含了拳脚与控制两大类,拳脚包括了拳法(直拳、摆拳、勾拳等,其目的是将拳法技术形成技能组合运用)、腿法(正蹬、鞭腿、弹踢等,其目的是将腿法技术形成技能组合运用)、肘法(顶肘、横肘、回肘、盖肘等)、膝法(顶膝、侧冲膝等),其要求都是路线正确、速度快、力量大、击点准确,练习拳脚的目的是能将拳、脚(腿)、肘、膝等单项技术形成技能并组合运用到实战中;控制包括摔法(转移类摔法、过背类摔法、抱腿类摔法、用腿类摔法等)、基本解脱技术(锁喉、正面被箍抱、正面抱腰、双手抓单、双腕、抓胸解脱、抱腰解脱、夹颈解脱等),其技术均要求技术正确、进攻时机恰当、速度快、力量大、把要紧,其目的也是将各种控制技术形成技能并能综合运用到实战中去。从图1和运用技能的形成规律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各种徒手防卫与控制技术要转化为技能必须经过无数次重复的训练,使其技术达到熟练化与自动化,才能在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应用,技术形成技能与技巧只是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在警察实战过程中运用的第一步,技能的运用必须在一定的力量、速度、反应等体能素质的保障下才能得到最大程度和淋漓尽致的发挥。因此说,影响警察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的最主要因素是警察对徒手防卫与控制技术的熟练程度和警察自身的体能。
三、提高警察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能力的有效途径
(一)转变对警察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影响因素的认识
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和指南。目前多数警察认为可以通过学几个“一招投敌”动作或通过短时间的培训就可以掌握良好的控制防卫与控制技能,这违背了动作技能的形成规律和动作技能的应用规律。在这种条件下学习和掌握的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只能用于表演,中看不中用,不能将其运用到实战当中去。因此,必须转变警察对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的这种认识,从动作技能的形成规律和动作技能的运用规律这一根本抓起,提高警察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彻底解决“追不上、打不赢、控不住”的问题,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警察的执法伤亡。
(二)加强警察的体能训练
警察体能是一切警务实战技能的基础,是减少警察执法伤亡的有效保证。没有良好体能保证的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及其它警务实战技能都是无源之水,在实战中很难应用。但是由于体能训练相对枯燥乏味,多数人不愿意去单独地发展和提高自身的体能,为了提高练习者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一是改善训练方法与手段来发展体能,可采用与技能训练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是与战术相结合的方式,在练习技能或战术时增加对抗性来发展和提高练习者的体能,使体能与技战术训练更贴近实战;二是改善训练的硬件环境,增加训练的设置,给广大民警创造一个良好的锻炼环境和氛围,如力量训练的器材、跑步机、跳绳、健身球等;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来提高民警的体能,如打篮球、跳绳比赛、登山等。
(三)加强警察的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训练
在技能训练时,一定要让民警明白技能是动作构成的,是一系列按连锁反应方式进行的动作联合,经过多次练习达到完善化和自动化程度时,技能便最终形成了,才能在实战中灵活运用,即只有当练习的次数达到一定程度时,动作技能才能形成的道理。同时,更要强调警察的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的重点是防卫与控制,而是攻击(因为警察的身份)。因此,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中拳脚技能只能作为发展体能提高练习积极性的方法与手段,而应该将防守拳脚的能力与摔法控制作为警察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的重中之中,而且还要把控制作为重点进行练习,而不应将重点放在拳脚的训练上。
四、结束语
对我国警察来说,警察的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对减少警察执法伤亡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警察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需要技术动作达到自动化、熟练化并在良好体能保证的条件下才能在实战有效运用,因此制约警察徒手防卫与控制的两大因素是警察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技术的熟练化程度和体能,提高警察的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须从这两方面入手。
参考文献:
[1]李光.警务实战训练实践与思考[J].云南警察学院学报,2008(3);
[2]管庆丽.警察控制技能训练之探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9(11);
作者简介:
付龙(1981-)男,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警务技战术系特警教官,研究方向:警察技战术教学与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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