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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集中整治交通不安全行为

2011-10-25 09:57:49  作者 : 映君  来源 : 荆州新闻网


  从下月起,全市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此次整治主要是针对二级以上客运站,客运车辆、危化物品运输车辆、校车等,这是记者从24日召开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动员大会上获悉的。


  此次整治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2个月集中整治。主要以全市道路班线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物品运输企业,二级以上客运站,客运车辆、危化物品运输车辆、校车及相关从业人员,道路的险路、险段、危桥及交通安全设施为重点。


  此次从源头上要求对营运客车上牌实行宏观控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新购客车上牌时,车主申请为营运性质的,还要审查是否有运管部门出具的“新增”或“更新”购置证明。此外,对现有的全市旅游客运车辆统一换发专用牌号,编号为“鄂D—LYxxx”。旅游车杜绝租用无证牌和“带病”客运车辆,导游应作为安全角度元。客运企业也要求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且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累计驾驶不超过8小时。


  校车中,对使用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等非法接送学生的,将强制扣留和拆解,低速载货汽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非法接送学生的,也将强制扣留。


  当日的大会要求,对整治期间发现的不具备安全生产运营等条件的运输企业,整顿仍不达标的,坚决依法取消相应营运资格,并且规定,对因主要负责或全部责任,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道路交通事故的,所属客运企业1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1年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死亡3至9人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所属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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