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警不得对机动车驾驶人罚款处罚时收现金
2011-11-25 08:36:08 作者 : 木铎 来源 :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公安部24日召开坚持公正廉洁执法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视频会,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坚决杜绝公路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三乱”现象;切实实行罚缴分离,交警不得对机动车驾驶人罚款处罚时收现金,罚款必须通过银行上缴国库;交通协管员不得参与执法,严禁其从事交通违法处罚、开具法律文书等路面执法工作。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会上指出,谁收“黑钱”、搞“三乱”,就是公安机关的败类,就不配当警察,必须坚决清除出公安队伍,触犯刑律的要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负有责任的领导,要依纪依规予以免职或撤职。同时要从源头抓起,标本兼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打造公正廉洁执法警队。
按照公安部部署,各级公安机关将集中开展执法突出问题大检查,进一步严明纪律。全国公安交警系统将集中组织开展执法教育整顿,下大力气整治执法执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全体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全面查找执法队伍中容易出现不规范、不廉洁、不公正问题的风险环节,尤其要检查“收支两条线”规定和罚缴分离制度落实情况,查找是否存在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经费支出与交通违法罚款挂钩、以罚养人等问题。
黄明说,既要用铁的纪律整治突出问题,又要坚持标本兼治,努力从源头上根除“三乱”顽症。当前,一些地方确实存在着经费保障不到位、交通协管员工资发放不及时甚至靠罚没款解决工资的客观事实,各地必须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加强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加强交警及交通协管员经费待遇的保障,合理确定交通协管员的工资福利和医疗保险,由地方财政统一保障相关待遇。凡是地方财政无法保障的,一律不得由公安机关自筹经费招聘或留用交通协管员。各地公安机关要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在交警系统集中组织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活动,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欢迎群众举报,特别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积极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公安部交管局和各交警总队都要在互联网上开通微博、开设专栏、设立信箱。对群众举报反映的线索和问题,各地要认真进行核查,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查处情况要适时向社会公开。
会议还要求,要严格落实“三超一疲劳”整治措施,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交警部门要严格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措施,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全力以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交通安全畅通。
近年来,在各级公安机关与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公路“三乱”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但近一段时间,极少数地方又出现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问题,尤其是山西岚县、盂县交警乱罚款、收“黑钱”问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派出督察组赴山西深入调查,指导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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